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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煤老板补偿款被拖欠 集结山西讨钱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陈岩鹏 胡志强
2010年03月27日09:24

  浙江煤老板集结山西“讨钱记”

  最近一个月,姚卜辉(化名)每天一早一晚都要去趟宁武县煤炭工业局,问问补偿款到了没有。3月24日这天,如同往常一样,这位浙江煤老板来到煤炭局,而他的希望却又一次落空了。

  “山西焦煤集团本应该在春节前付80%的补偿款,但我们只拿到了40%,就这样硬生生地拖了我们两个月!”一脸无奈的姚卜辉向《华夏时报》记者诉苦。据了解,姚卜辉和其他煤老板至今没有拿到协议规定的补偿款比例,“有些甚至连一分钱都没拿到。”他们只能选择被动地等待。

  由于山西煤矿整合资金缺口巨大,加之关闭矿井的补偿标准不明确,兼并主体企业普遍出现拖欠补偿款的现象,就连资源整合监管部门的官员都承认,“县县有本难念的经。”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月前的2月25日,山西方面宣布重组整合煤矿企业正式协议签订率超过99%,主体接管到位率达98%。而一个月后的今天,补偿的进度和到款比例却只不过半数,远落后于煤矿资源整合的进度。

  补偿款被拖欠

  3月24日,本报记者驱车前往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的宁武县,在煤炭局旁边的一家旅馆见到了姚卜辉和其他几位浙江煤老板。这些已经退出的煤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刚过完正月十五就从温州赶了过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钱,但快一个月了,一分钱都没拿到手。

  据姚卜辉介绍,正式的补偿协议是1月初签的,按照约定,签订协议后的10日内付50%,再过10日付30%,半年后付10%,剩下的10%一年后结清。

  当记者索要协议原件时,姚卜辉表示:“签协议的时候焦煤集团的代表没在现场,是煤炭局把协议拿走的,至今没有返还。”当天,记者向宁武县煤炭局核实,负责此事的纪检书记亢奋义证实:“除了忻州神达能源和宁武地方的两家兼并主体公司把协议交回,其他包括潞安集团潞宁煤业在内的6家公司都没把协议返还给我们,我们还在等合同下账。”

  不过,按照协议规定,姚卜辉应该在两个月前就拿到80%的补偿款,但直到现在他拿到的钱还不到第一期规定的50%。为此,姚卜辉也曾多次向宁武煤炭局局长孙国春问询,据称对方也很无奈,他向姚坦言,兼并主体的钱不打过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仅宁武县,其他市县同样也都有这样的问题,“县县有本难念的经。”

  “以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为例,”亢奋义拿出厚厚的账本统计了一遍,他精确地告诉记者,“第一期款应付8.166亿元,实际仅付了7.136亿元,还欠着1个多亿。”

  其他煤老板的表述与姚卜辉基本相符,据了解,他们当中没有一家能拿到80%,多数只能拿到50%-60%,个别有拿到70%的。上述说法也得到亢奋义的证实:“第二期款项本应该在2月底3月初打过来,但直到现在还没到账,一点消息都没有。”

  兼并企业不给钱

  姚卜辉有时也会绕开煤炭局,直接去找欠他钱的企业。不过,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宁武地区负责资源整合的一位刘姓负责人曾对姚说:“焦煤集团钱有的是,只是审批程序繁琐,手续也很复杂。”

  亢奋义也就此事问询过汾西矿业集团,但得到的答复稍有不同,汾西矿业的负责人表示:“资金有些紧张。”

  本报记者从汾西矿业集团采访了解到,“按照山西焦煤集团的规定,”付款比例不超过应付款项的50%,汾西矿业集团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其他剩余款项待焦煤审定后方能支付。

  汾西矿业资源办主任李云福在向山西焦煤集团的汇报中也提到,付款不到位使接管后开展的工作困难重重。“钱没到,我们怎么能让他们进驻啊?”姚卜辉和其他几位煤老板没有让兼并主体企业入驻他们的矿。尽管现在矿井都关闭了,但他们还是雇了当地的老百姓看守,防止损坏井下的设备。

  “那些井下的设备99%都不能用了。”李云福告诉记者,煤老板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不过,山西省政府也有文件规定:对采矿权人投资煤矿所形成的资产,经中介评估双方认可后也将补偿。

  “让专家评估也只能按图纸评一下,井是下不去了,设备谁也没看到,谁能负这个责任?”李云福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

  据悉,在“两会”期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发文恳请全国人大代表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关闭矿井的补偿标准和资金支持,出台落后生产能力的退出机制。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指定的35家中介机构评估关闭的1000多个矿井,工作量非常大,预计要到今年6月份才能完成。此前,王宏英曾赴长治等重点产煤区县实地调研,并向山西省政府提交过一份题为“尽快完善我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政策”的专题报告。

  监管被指缺失

  姚卜辉和其他煤老板把自己讨要补偿款比作农民工讨薪,他们说自己也是弱势群体,只能被动地选择,“给多少算多少。”

  “能要回80%就不错了,其余的20%没指望能要回。”姚卜辉既无奈又失望,“都是他们(兼并主体)说了算,协议不执行能怎么办?!”

  姚卜辉拿出手机给记者看一条短信,上面写着“第二期付款依据”:1.报纸公告;2.债权债务处理保护证函;3.完税证明;4.技术资料移交证明;5.价款交纳原始收据;6.土地证件移交。姚说,比第一期更严格了。不过,亢奋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6个条件都具备就能拿到钱,“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这要取决于兼并主体。”

  但山西省煤炭系统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兼并主体企业在观望,不肯及时付钱给被兼并企业和煤老板。”省财政厅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更是直言:由于后续改扩建资金需求压力大,有的兼并主体企业打算借补偿标准不明确之机,少补一些了事。(详见本报3月20日刊出的《3400亿!?山西煤矿整合资金缺口调查》)

  姚卜辉和亢奋义均表示,宁武县常务副县长和煤炭局局长都在催款,但“那边(兼并主体)不给你也没有办法”。

  即使同处于山西焦煤集团整合名下,协议格式也不尽相同。来自忻州市静乐县的一位煤老板告诉记者,他的协议上标明“接收后付30%”,这一点与姚卜辉签的协议不一样。他说,接不接收不是由煤老板来决定,完全要听命于焦煤集团,协议里没有明文规定对逾期付款的处罚,补偿的进度也“没人监督”。(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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