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吸引境内外创业资本投资
中关村创业企业,推动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了创业投资政策。其中,中关村管委会对参与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实施创业投资风险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获得风险补贴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一)应是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中关村创业投资合作伙伴,其中对于委托专业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的,只对相应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风险补贴;
(二)所投资企业为未上市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且从企业设立之日起到企业与创业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之日止,不超过5年;
(三)已完成实际投资,即投资资金已投入园区内被投资企业,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经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其受托管理资金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园区企业进行投资;通过特殊目的公司采用返程投资方式对园区企业进行投资的,该投资等同于创业投资企业对园区企业进行投资。
补贴标准 补贴标的为创业投资企业以货币形式对企业的实际投资额,补贴额度为对某一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单笔最高补贴额为100万元。对政府引导资金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社会资本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享受风险补贴。
一家创业投资企业对同一企业投资申请获得的补贴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一家创业投资企业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