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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公民参与是预算改革最大动力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银玉芝
2010年04月13日09:00

  截至 2010年4月11日,共有35家中央部委公布了部门预算。总预算支出超过百亿元的部委有6个,其中交通运输部预算支出超过1200亿元,其他部委均未超过300亿元。2010年成为中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第一年。

  如果按照严格的预算公开标准,所有中央部委公开的预算,都不及格。尽管如此,这样的公开,也是第一次,其里程碑式的意义还是值得称道。开闸的水,没有回头路,我们相信,预算公开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我们相信,每一次的公开,都会在上一次公开的基础上有所进步。但预算公开的进步,包括预算制度的改革,不仅需要高层和相关部门的积极主动,另一方面也需要公众的努力,加以推动。这一点,其实无需担心,公众乐此不彼,因为财政预算的每一分钱,都是公民的税负。

  前提之一是,必须保证公民对预算过程的参与。这方面香港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不过值得说的是,在参与和回应性机制中,其实是有学问的。因为公众大部分的利益诉求,不可能直接被采纳,甚至不会被听到。所以,公民在预算过程和政治程序中,必须要形成自己的利益代言人。

  对于预算过程来说,虽然各个阶段的公众参与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在预算准备阶段。也就是说,在预算的形成和制定阶段,公众最关切的那些公共服务与设施的需求,必须由公民直接提出,或由公众的代表、团体直接提出。否则公众后期的参与,无论多么公开,其实意义都是不大的。

  现在我们看到的各部委预算,根本就只有收支的大致数据,其他详细信息一概不知道。这样的预算既无法对官员和政府机构形成压力,也无法体现公众诉求。所以,预算公开的信息的详尽和满意,关键在于制定阶段必须要充分体现公众意见。同时,在表决阶段,必须有公众代言人的充分讨论。

  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严格执行预算法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高层应该对各部委公开详细的预算,为各级做好示范持续施压。这样才能逐步推进预算公开,并进一步推动预算改革的进程。当然,要从根本上推动预算改革进程,必须从制度上细化和保证公众参与预算各个阶段的权利。这并不容易,但永远不要低估公众在这方面的热情。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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