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将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2010年04月13日08:52
即日起,央企节能减排工作将被纳入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对其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昨日,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对央企节能减排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并将根据央企所处行业、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对外公布。
根据《暂行办法》,国资委按照企业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央企划分为三类:其中重点类企业32户,关注类企业51户,一般类企业45户,对于这些企业,国资委除将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监管外,还要求其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此外,国资委还要求央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央企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纳入国家重点监控的千家企业中,央企及其所属企业有197家,“十一五”期间承诺节能2000多万吨标煤,占千家企业节能总量的近1/4。“可以说,央企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国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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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