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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为二次房改画下蓝图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陈雪根
2010年04月19日14:45

  该来的总会来的,常常不以利益中人的意志为转移。房地产的再次调控早在意料之中,只不过时间早晚而已。如今这只靴子终于落下来了!

  这次出台的新政,潜伏下不少伏笔,为未来房地产业的发展预留了很多可以想象的空间,其作用不亚于二次房改。

  首先,未来的商品房将一分为二。以90平方米为界,以下为普通商品房,以上为高档商品房,后者在整个房地产体制中,将只占30%,这是对“90”、“70”的再次重申。普通商品房中,除了限面积的,还有限价的。这两种商品房目前尚无明确的比例,将来有必要从临时性政策,转化为住房制度的一部分,进一步明确比例,放宽准入门槛,使之成为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主流住房。高价大户商品房将成为富豪们的专利,同时有望在将来成为物业税的重点征收对象。现在买不起商品房的广大中低收入者也就无须为高房价操心了。

  其次,房地产市场不再只售不租。住房制度改革后的住房体系中,租赁依然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后来,就只剩下可望不可即的廉租房了,而且保障面极窄。这次新政明确把公共租赁房纳入住房体系之中,同时,有关部门又提出经济适用房也要有售有租,再加上廉租房,租赁住房再次回归到住房体制中来,这的确为买不起房的人群提供了另一种选择。业内一直认为,中国的住房私有化率太高,究其客观原因,没有可以长期稳定租赁的住房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未来的住房制度改革,还需要重构住房租赁市场。

  第三,明确区分了投资和自住两种需求。从新政可以看出,一个家庭首次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属于自住性需求,超出这个需求的基本上属于投资性需求,国家将从房贷税费等方面给予限制,这样明确划定投资和自住两类需求,就可以有效地控制过度投资以及投机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将使房价回落到合理的范畴。这次新政没有提到改善性住房的政策,而是按照每个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来区分自住和投资,显得既精确,又有可操作性。如果进一步加以固化,多少可以有效地保障自住,抑制投资以及投机。

  第四,除保障基本需求之外,对超出实际需求的住房,将采取更为严厉的差别化政策,这既是为了兼顾社会公平,也是为了缓解人地矛盾。在贫富差距还在扩大的情况下,一部分人占有多套住宅,大部分人买不起房,这已不是简单的房价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各行各业都在谈论低碳经济,房地产业因为建筑消耗最多而备受关注,业界也在想方设法降低消耗,但与低碳相比,减少过度占有住房、占有资源,才是从源头抓住了低碳。地是用来养人的,但人不能无限制的占地。对于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的中国来说,过度占有土地等不可再生的资源,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对于第三套以上的住房逐级提高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税负水平等应该成为常态。

  第五,在土地出让,市场监管等方面,有了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手段。此次房价暴涨,暴露出价高者得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的弊端,为改革土地出让机制带来了契机。这一政策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方向已经明确。为了抑制土地市场的乱象,新政确立了先编制规划再公布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的程序。同时从清理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入手,可以有效地发现捂盘惜售等行为,可谓抓住了要领。对违法违规行为,也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方式。这是多年来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的总结,对构建新的房地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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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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