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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醉死背后的财政预算软约束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胡艺
2010年04月19日14:34
  29岁的吉林舒兰团市委副书记杨建华在喝了两顿酒后,一人打车回到家中。约两个小时后,在床上休息时不慎摔下,次日凌晨不治身亡。杨的家人将当天一起喝酒的19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法院一审认为无法确定饮酒与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故对其家人的赔偿要求不予支持。目前,其家人仍在等待二审结果……(4月17日《武汉晚报》)

  有消息说,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公款吃喝每年要消耗3000亿元。好多地方都颁布过禁酒令,为何却禁不住官员吃喝,还曝出官员醉死的丑闻呢?关键在于,禁酒令效力来源于制度的执行力,要根治公款吃喝痼疾,关键要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约束。正如经济学者焦建国所言,“公务接待的核心是财政制度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吃喝腐败都是财政的腐败,没有严格控制的职务消费就成为腐败的渊薮。落实禁酒令的根本方法就是让预算软约束硬起来。”

  由于财政预算随意性大,对公务接待隐性腐败的整治多停留在曝光、谴责的层面,监督与处罚措施疲软乏力,而且有的地方“上梁不正下梁歪”,难以从根本上动摇公款吃喝的根基。如果没有喝出人命,闹出大动静,又有多少地方与禁酒令较真呢?因此,要堵上公务接待黑洞,只有禁酒令是基本靠不住的。要落实禁酒令,有两项配套制度要执行到位。一是约束公权力,把公款吃喝腐败与官员乌纱帽挂钩;二是约束财政预算,扎紧公共钱袋子。对招待理由不充分或者超出标准的接待支出一律由签字人埋单。

  从长远来看,整治公款吃喝还应从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吃喝腐败。如果公权力受到了刚性制约,公务接待走出了尴尬制度语境,不用上级颁布什么禁酒令,官员出于违法成本考虑,在公款吃喝时也会有所顾忌,逐步学会权力谦卑。否则公权仍会绕过禁酒令,继续“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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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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