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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30%不是崩盘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2日09:16
  一位同事问:这么看来,北京不欢迎我了?

  这位同事在北京工作已有几年,北京并没有丝毫驱赶他的意思。只是,按照最新出台的国发10号文件,像北京这种房价暴涨的城市,“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银行不会提供住房贷款。因为他的纳税记录和社保均在广州。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对国发10号文件的这一规定甚感意外。如果简略来理解,基本就是限制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简称“限外”。此处仅指真正的外地人。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恐怕你不能说他是外地人。顺便说一句,少数能开出纳税证明的公司,生意会很好。

  这一招够狠的。北京、上海,房价之所以涨得那么恐怖,某种程度就是因为,很多北京之外的人,提着大袋大袋的钱,把房子抢走了,把价格抬起来了。你可以称之为“投资”,但人家也可能只是把房子放在那里,不卖也不出租。这样的人没法准确统计。据有的销售总监跟我讲,他的几个楼盘非本地人士占60%以上。如今,把这些购房者挡在门外,房价上涨的支撑点就少了一根柱子。

  上周末,一位朋友跟我争论,国务院新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会不会下跌。我当然是认为会下跌的。那时只由新华社释放了两条信息,上述更可怕的新“限外”政策尚未公布。在我看来,若新“限外”政策不变,房价就不可能涨得那么快,甚至很难涨得起来。你要是问一年以后房价如何?我唯有摇头三不知。因为我以前说过,包括楼市在内的很多产业是靠文件来治理,而文件是会变的,新的文件覆盖旧的文件。

  我承认,房地产非主营业务的央企要退出房地产,房地产非主营业务的国企不能抢地做开发;大幅提高二套以上住房首付及利率,第二套首付应为5成、利率110%,第三套首付应为6成、利率130%;以及开征物业税(房产税)——这些建议,我都明确提出过,且不止一次。聪明如你,想必知道,提出这种建议的,非吾一人,所以并不存在邀功之说。

  但现在,我改主意了。至少6个月内,作为“类物业税”的房产税,应暂缓开征。物业税近期是不可能开征的,因为要经过全国人大三读立法。倘若开征房产税的初衷是稳定房价,甚至是希望房价下跌,而国发10号文件的这些措施,都能严格执行一年,那么,房价将下跌20%-30%。因此,可对现有调控政策的效果观察6个月,若未达到调控目标,再开征房产税也不迟。

  此外,房产税如若是一种“类物业税”,它与物业税是什么关系,以后是否还有无必要开征物业税;房产税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出让金的关系是什么;房产税的用途是什么——这些均尚待厘清。还有一个并非无关紧要的问题是,有些公务员从处长晋升为司局长后,面积补差后可能有两套房(多名为经济适用房),第二套是否也征收房产税? 如你所知,去年以来,地产商回笼了大量资金,房子半年卖不动,他们也不太担心。有一位小地产商甚至告诉我,这样子调控两年他也不怕。但有一点地产商们忽视了,就是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这个早在1994年1月就实施的税种,其实绝大多数地区并未严格征收。倘若国税总局今年4月后突然要求对热点地区的土地增值税进行全面清算,估计一大批地产商们将会嚎啕大哭。

  重复一句,无须房产税,国发10号文件的这些措施,假如都能严格执行一年,房价将下跌20%-30%——这是不是意味着,个别所谓专家有关楼市崩盘的预测被印证了?

  偶然听孩子放过一首歌,叫《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借用一下,房价下跌30%左右,亲爱的,那不是崩盘,而是消减房价泡沫,它的结果恰恰不会导致楼市崩盘,而是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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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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