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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来源:东南快报
2010年04月26日08:26
  本报讯 (记者 林启星 骆余民)昨日,细心的市民发现,每辆出租车的计价器下都张贴了一张“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签”,明确标明: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0年4月25日起福州市出租车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据悉,再次开征燃油附加费是为了缓解成品油价持续攀升给出租车带来的成本压力。

  据福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后,出租车起步价和每公里运营价格保持不变。

  “油价那么高,早该征收燃油附加费了。”出租车司机黄师傅称,征收燃油附加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他们缓解油价攀升带来的压力,“跑一天油费要100多元,一天要是拉20趟,每趟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可以减少我们的成本。”

  黄师傅的看法得到了很多出租车司机的赞同,司机们认为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对那些打车市民来说,并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压力,而对出租车司机的成本影响却很大。

  但很多市民认为此次出租车增收1元燃油附加费太过突然了。市民林先生说,福州这次增收燃油附加费并没有提前发布消息,自己要不是打车,根本不清楚有这么一回事,“出租车涨价和自来水涨价是一个样的,都应该召开听证会。”

  福州市此前曾征收过1元燃油附加费,2006年6月1日起征收,2008年12月5日起并入起步价,即出租车的起步价调整为8元/3公里,不再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目前福州市已建立出租车运营价格与油价联动机制,油价浮动在规定的区间内,增减燃油附加费。福州市物价局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密切跟踪油价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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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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