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地产今称,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审理已终结,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定,自2000年5月发行上市开始,科苑集团(公司前名称)以多种名义在18家机构从事证券或期货投资,并采用账外运作的方式,将资金划转到证券营业部。2000年度,科苑集团投入资金
3.7亿元,回收资金3亿元,当年投资余额6965万元;2001年投入资金2.83亿元,回收资金1.68亿元,当年投资余额1.15亿元,累计投资余额1.85亿;2002年投入资金700万元,回收资金900万元,累计投资余额为1.83亿元。其中,有2.98亿元为募集资金。
对于上述证券和期货投资行为,科苑集团一直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00年、2001年、2002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公司还存在将未回收的证券投资资金虚构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披露银行借款、将未入账借款利息虚构为在建工程、未按照规定披露有关重大担保等行为。
对此,证监会对科苑集团处以50万元罚款;对吴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周润南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公司称该处罚与现任董事会成员和高管无关,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