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楼市调控12条细则比起来,深圳细则要稍显温和。今天由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的深圳细则指出,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5月6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共五项13条内容。
深圳新政提出,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深圳市综合开发研究院长助理曲建认为,该政策稍有特色但不够严厉,主要着眼于长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出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措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特别是人才安居性住房的建设要求,但由于住房建设周期的影响,对土地获取的时间长度可能不会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