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财经评论 > 民生杂谈

新《工资条例》承载不了过高的期望

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柳五
2010年05月19日11:35

  一季度以来,11省市相继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具体措施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尤其是由人保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工资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相关报道见城市晚报今日A14版)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它意味着作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标志性内容的新《工资条例》,在持久的争论之后终于开花结果。

  新《工资条例》的意义,一方面体现在混乱而不受约束的工资体制即将有了明确的规范,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这一点不难理解,比如一则新近的数据显示,多数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悬殊,72%的员工认为分配不公;而全总关于职工收入的专项调查显示,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另有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垄断行业如此,其他行业也一样,所以我们会经常看到,在发达国家需10年、20年才能积累起来的财富,在我国几乎瞬息可成,一些企业主通过对巨量人工成本的压榨和盘剥一夜暴富,而国家基本上是无所作为。这些情况表明,原有的工资机制管理混乱而又相当不合理,具体到个人头上,则是处于权力与资本的上位者,打着效率的幌子随心所欲地榨取财富,而一般劳工群体的收入,也就勉强维持日常生存所需。社会财富分配失衡带来的结果,是明显的贫富差距扩大,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越来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以新的《工资条例》来规范和调整工资收入已箭在弦上,包括与之配套的相关法规,也是势在必行。同时,通过新《工资条例》来保障和调高底层收入权益,也是纳富于民,从而提振内需,改变中国经济对外部市场过度依赖,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必需。所以,无论于国于民,新修订的《工资条例》的出台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但该条例也必然要触动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这一点从新《工资条例》制定与出台的过程中,因争论不休而屡屡搁浅,就可以看得出来。在这样的条件下,新条例势必要做出一定的妥协,因此能在多大程度上维护劳动者权益,也不是很乐观。同时,即便有了这么一个条例,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执行,也是个问题。几年前《劳动合同法》出台时,就被认为会加大用工成本而遭到激烈反对,一些外资甚至威胁撤出中国,但是实际上由于《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不力,甚至一些地方根本没有执行,一切都还跟以前差不多,搞得大家虚惊一场。还有《反垄断法》,现在来看,基本上是个花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增加了的最低工资甚至还抵不上物价的上涨。

  当然,有总比没有好,但是一部法律的出台仅仅停留在这个意义上,多少有些悲哀。包括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尽管我们期许已久,一些地方也做了些努力,但是在劳动者本来就短板的权利面前,几乎没起什么作用。不是说政府的这种干预是不重要的,实际上任何国家的劳动力价格都不是由劳动力市场天然决定的,劳动者与资方的博弈能力,政府的干涉,都是工资形成的重要因素,所以,最关键的是如何能够在实践层面上让纸面上的设想落实。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侯力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