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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

来源:现代快报
2010年05月26日11:05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

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法制晚报)

  >>>第一落点 南京:房屋拆迁拿钱拿房可选择

  “我们已经在学习这份通知了。”针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昨天南京市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学习已不断地规范拆迁行为,让老百姓满意。对于6月底前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说法,这名人士表示将由“政府决策决定”。

  “南京已经对照通知进行积极排查了,要坚决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南京市拆迁办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南京肯定不能发生强行征地拆迁的事情,对于拆迁户提出的合理要求,也肯定要妥善予以解决,程序上一定要合法。

  对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这名人士表示,他们管辖的主要是城市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工作,南京已经运用了“市场+保障”的方式介入到房屋拆迁之中,房屋的拆迁评估都是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拆迁补偿中也做到了“一房一价”,拆迁户可以选择是拿钱还是拿房。

  据了解,在对危旧房改造及拆迁之中的居民安置问题,南京通过安置改造(纯危改)、开发带动、市政带动三种方式改造片区,通过政府部门的保障手段安置的比例将达到60%左右。比如,一些有条件的危旧房片区,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含产权调换房),这类危旧房拆迁安置经适房(含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以45平方米、50平方米左右的套型为主,而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可以选择一套45平方米左右的经适房(含产权调换房),45平方米是个“托底”的面积。

  不过,这名人士也表示,一些补偿款谈不拢的拆迁户也不在少数,标准提高与否,将由政府决策来决定。( 尹晓波 )

  >>>第二落点 嫌补偿费太低 100多户拆迁户围堵街道办20小时

  5月24日下午4点,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门口,丁庄村100余位村民拉起横幅,围堵在这里,整个事件持续了近20个小时,至25日中午12点半,已疲惫不堪的堵门村民才陆陆续续散去。

  据了解,此次村民堵门的原因是认为一平方米350元的拆迁补偿费用过低,并质疑青龙街道拆迁手续不合法。但事后青龙街道相关负责人向快报记者表示:拆迁工作在手续和程序上完全合法。

  村民认为拆迁不合法,但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拆迁的程序完全合法

  现场:

  100多人围堵街道大门

  昨天上午8点,记者赶到现场,远远看到青龙街道办事处大门口路边停了10多辆车,对面还停了4辆警车。一群村民在办事处大门口席地而坐,并拉起近10米长的白布横幅,上面写着“坚决抵制违法拆迁”8个鲜红的大字,人行道两边也站满了村民和围观的群众。记者粗略地数了下,堵门的村民有50多位,周围还站有不少人。“我们村上有177户的房子要被拆,今天来了100多人。”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

  堵门的村民大部分是中老年人,有的坐在硬纸板上,有的坐在毛毯上。在人群最前面还有一位两鬓斑白的老太太,她双手颤抖,艰难地用左手托着横幅。而在一旁的电动三轮车上,记者看到上面放着5条厚厚的被子。“我们已经在这堵了一晚上了,都没一个人出来,他们不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我们绝对是不会走的。”见记者到来,村民纷纷围拢过来,气愤地说。

  在现场,记者还看到地上摆放着不少已经喝空的矿泉水瓶,围堵大门的村民经过一晚上的煎熬,个个精神萎靡,脸色苍白。有几个年纪稍大的实在支持不住,索性躺在地上或被人搀扶着倚靠在墙角。

  村民:

  补偿费才350元一平米

  据现场村民介绍,今年4月10日,青龙街道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丁庄村发放拆迁告知书,通知村民从4月16日起,根据《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品补偿管理办法》和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常国土资地函(2005)32号),对他们房屋实施拆迁,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50元。

  拆迁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丁庄村炸开了锅,村民纷纷对青龙街道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村民认为,征用土地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序应当由市、辖市人民政府发布,青龙街道不具备发布这些公告的资格。同时,也有村民表示,2005年的征地批准书,在2010年的拆迁中不适用。因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内如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村民叶凤说,青龙街道给他们的拆迁补偿费是350元/平方米,而安置房的价格最低都要560元/平方米。“我们拿这点补偿费,连安置房都买不起。”叶凤说,拆迁后的土地是要卖给常州恐龙园的,价格高达8900元/平方米。

  冲突:

  “有人被带走,凌晨才被放”

  “街道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在我家门上贴了一张通知,说三天后要来拆房子,我们当然不愿意。”村民陈友英说,5月24日下午2点多,青龙街道工作人员和警察、城管约100多人来到丁庄村,准备丈量他们的房屋面积。村民得知消息后聚集在村口,不让他们进村。“街道工作人员不顾村民阻拦,想冲过人群进入村子,警察、城管冲在最前面,见有村民阻拦就将其拖走。”

  村民李琴妹介绍,村民和街道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时,有一位工作人员猛拽村民的头发,有个村民上去阻拦,结果也被警察带走,关进了派出所。直到5月25日凌晨3点,在堵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警方才将人放出来。

  村民孙菊芳还说,与丁庄村一河之隔的洪福社区在去年拆迁时,补偿费用却高达3900元/平方米,谁能相信丁庄的村民只有350元。

  “种了一辈子田,到头来却只拿到这点钱,这日子怎么过?”村民王建棋说,2005年的时候,青龙街道征用了村民500多亩良田,却只给60岁以上的老年村民办理每月35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现在500多亩地还荒在那里,我们看着心疼啊。”王建棋说,农民没了土地也等于断了经济来源,现在物价这么高,每月350元的补助根本不够用。

  街道副书记:

  一直有工作人员在场安抚

  9:10,当记者随后来到青龙街道办事处想了解丁庄拆迁的情况时,整个三楼所有领导人办公室紧锁,记者逐一敲门没有任何反应。而后办公室两名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领导都出去开会了,现在没有一个人在家,当记者表示能否帮忙联系一下书记或主任时,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开会不方便打电话,建议记者留张名片,等领导回来后联系记者。

  离开现场后,记者前往天宁区政府,在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赵剑副部长说,这次堵门事件主要是由于老百姓不满拆迁补偿费用引起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可以帮助记者联系青龙街道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赵剑副部长电话联系了青龙街道副书记郑峰,并约好采访时间。

  据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郑峰介绍,5月24日下午,街道派工作人员、城管和警察50余人,前往丁庄村委对每户居民送交拆迁安置方案和评估报告。但村民以为他们是去强行丈量房屋面积的,便聚集在村口进行阻拦。工作人员见此情形便返回街道,没有与村民发生冲突。

  对于村民提到的,堵门事件发生了近20个小时,为何没有一名街道领导和工作人员出面安抚,郑峰解释说,在发生堵门的第一时间,他就赶到现场,对村民进行劝说、安抚,让他们不要围在街道办事处门口。但村民不领情,不仅不听劝告,还对他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我嗓子都喊哑了,最后只能拿来扩音器对村民讲道理。”郑峰说,他一直在现场,至晚上9点钟才回到办公室,待到5月25日凌晨5点多。街道其他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也一直在现场轮流进行劝说。

  “从村民堵门开始一直到结束,我们全程都有工作人员在现场的。”郑峰说,后来见村民不听劝告,又不能强行赶他们走,工作人员便一直在现场看着,以防发生其他情况。

  拆迁分管领导:

  补偿及安置方案对村民有利

  针对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该街道负责拆迁工作的周国良主任介绍,对于丁庄村的拆迁工作,在手续和程序上是完全合法的。市里在2005年12月份就发放了土地征收拆迁公告,今年4月11日,街道组织丁庄村民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并向村民解释相关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方案。

  对于村民提出的为何只有350元/平方米的补偿费用,周国良解释,丁庄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常州市政府2004年183号文件《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品补偿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费用是250元/平方米,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250元的基础上加了100元,最后确定为350元/平方米。同时,街道也考虑到目前常州市的物价水平和村民的难处,又多制定了两项优惠政策,第一是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农业人口额外补偿5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第二是每户增加30%的拆迁补偿总额,拆迁补偿总额是指面积补偿费加室内装修补偿费。

  周国良说,安置方案也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他说,安置房基价是500元/平方米,并逐层增加20元/平方米。街道也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人少面积多的家庭,按照产权面积安置;人多面积少的家庭,则按照每口人50平方米进行安置。

  对于村民质疑的2005年的征地批准书现在是否有效,周国良说,这个问题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办已经向村民作了解释,如遇拆迁时间不够,项目资金不到位等情况,拆迁工作可以延期,征地批准书仍然有效。“毕竟拆迁工作没有中断,还在进行中。”

  同时,周国良解释,在市里还没有新的拆迁政策出来之前,现在仍按照市政府的2004年183号文件,进行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姚斌)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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