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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问责了就可以了吗?

来源:南方网
2010年05月26日11:07

  要想真正遏制恶性拆迁事件,真正改变现行土地财政的格局,光有一个《紧急通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税收征收体制、财政分配体制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跳出拆迁格局看拆迁,或许才能真正化解这场因拆迁而引发的利益困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未成想,《紧急通知》才刚刚颁布,恶性拆迁事故便接二连三地上演,一些地方政府似乎在拆迁方面有意同中央对着干,对《紧急通知》浑然不睬。

  果然是“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吗?先是国家级贫困县河北邯郸广平县在未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10天之内强拆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后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房地产商组织社会青年大搞暴力拆迁,造成一死一伤。昔日唐福珍“屋顶上的矿难”尚历历在目,今朝恶性拆迁屡屡上演,血的教训为何无人汲取,偌大的中华奈何不了风起云涌的拆迁队吗?无数次铁的事实仿佛总是告诉我们:就是奈何不了!

  在地方政府利益的捆绑之下,由拆迁而引发的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大搞建设、大兴土木、改天换地的一号金库,只有房价继续上涨或者维持在高位,地方官员的宏伟蓝图才能够藉此谱就新篇。旧城改造需要钱,修铁路、公路、机场需要钱,庞大的“三公”消费需要钱,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也好,建设和谐社会也罢,哪一项不需要钱?钱从哪里来?土地。即使房价泡沫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但泡沫到底还没有破灭,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没破灭就只能继续推高下去,推高是政绩,即使破灭了也没有关系,充其量换岗为官,异地为官,只要不涉腐败,中国官场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是难以颠覆的。一些官员常感叹在中国当官难,可和国外比起来,只要平安着陆,便有终身保障,又有什么难呢?难的不是当官,而是掌握权力之后能不能敢于直面问题,敢于突破利益的阻挠解决问题,难的是真正倾听百姓的呼声,真正把百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

  从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正式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到今天,新的拆迁法规依旧未能出台。几乎可以断言,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于老百姓,而是来自地产利益链条中的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虽然国务院也出台了房地产新政,试图给高房价降温,虽然很多人包括地方大员一再表示房价问题不只是经济和社会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但表示经常流于表示,有的城市照例出台的房地产调控配套措施虚晃一枪,表面配合中央房产新政,其实是假配合,真钻空子。

  也不能一味责怪某些地方政府。正如前面所述,一项项的开支、一个个准备上马的工程,怎么可能不需要钱呢?尤其是对于相对贫困地区来说,财政收入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连发齐工资都困难,如果不拿土地下手,又拿什么下手呢?土地财政的形成不能仅仅把棒子打到地方政府头上,也应当认识到现行税收体制、财政分配体制是存在一定改革空间的。坊间流传着一句民谣: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市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镇财政精精光光。民谣不一定完全准确,却也能反映出一些问题。这也说明,土地财政的存在既有经济原因,也有体制上的原因。要想真正遏制恶性拆迁事件,真正改变现行土地财政的格局,光有一个《紧急通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税收征收体制、财政分配体制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

  跳出拆迁格局看拆迁,或许才能真正化解这场因拆迁而引发的利益困局。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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