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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房产税改革 健全创业板制度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周荣祥
2010年06月01日10:06

  国务院批转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住建部和发改委今年要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市场热议的“房产税”问题上,《意见》中“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表述并不新鲜,2008年发改委在当年的意见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2009年则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因此今年的“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是否更有深意还有待观察。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根据《意见》,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一行三会”等部委要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确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探索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发改委、证监会和财政部则要负责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创业板市场相关制度,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在资源能源价格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要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发改委和人保部等部委要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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