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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收效需大力反腐败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蒋悦音
2010年06月01日10:26

  新医改实施一年以来,药价虚高、相关环节利用政策漏洞逐利现象依旧突出等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总书记胡锦涛强调,要通过落实好5项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从前一段轰动海内外的“芦笋片暴利风波”等来看,成本数元、十几元的药品在最终的医患环节居然高达数百元,一些药品1300%以上的利润到底是在“救命”还是在“要命”?虚高的药价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老大难”问题仍然是困扰我国“看病贵、看病难”的重要因素,用反腐败举措来堵塞这些新医改后依旧存在的漏洞,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务实选择。

  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是此次新医改给虚高药价“灭火”的制度性保障,但是基本药物制度在一些公立大医院却未能有效发挥“高价药杀手”的功效,原因就在于公立大医院在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比例的执行上存在“消极抵抗”。按照新医改中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发改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是四个框架性要点。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未能明确规定公立大医院的基本药物首选比例,给一些大医院依旧维持虚高药价提供了“漏洞”。

  公立医院对于药价虚高的理由一直是“以药养医的现实所决定的”,在公立医院改革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也必须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即目前的医疗成本中有太多的“腐败成本”需要剔除,唯有这样才能确保政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或者更直接的说法就是:反腐也是生产力,是一种降低成本的生产力。这是医疗卫生系统廉政建设绕不过去的一个严峻课题。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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