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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助香港成红酒集散中心 6口岸试行便利通关

来源:中国网
2010年06月02日09:21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深圳海关总署早前与香港海关签订合作互助备忘录,对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据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已选定皇岗、文锦渡、沙头角、深圳湾、福田保税区、默林6个陆运口岸先行试点,本月15日正式启动便利措施,料可鼓励葡萄酒经港进口到内地,促使香港成亚洲葡萄酒集散中心。

  据了解,这项措施适用于取得认证资格的进出口贸易商。深圳海关及香港工业贸易署在核准企业备案登记后,将在双方网站上公布最新的“备案葡萄酒进口商”及“备案葡萄酒出口商”名单。

  今日起,凡海关企业管理类别为B类以上、在内地已从事有关葡萄酒进口贸易一年以上的单位,可向指定的口岸提出备案申请,海关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

  海关在对“备案葡萄酒进口商”提供价格预审核服务和限时审价通关服务后,进口商可提前10个工作日选择指定的口岸递交价格预审申请,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预审核工作。货物实际进口时,凭海关制发的《价格预审核通知书》,在30日内享受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深圳口岸最大进口葡萄酒企业深圳兴宝丰实业张铁军总经理告诉记者:“之前在通关环节,如果遇到价格审核问题,海关对进口葡萄酒价格进行审查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客户催得紧,我们就只能交纳保证金先放行。便利措施实施后,企业可以提前价格预审,有什么问题在通关之前就解决了,进口的葡萄酒到了口岸,只要单货相符就可以直接拉走,再也不用担心货物通关受阻了!”
(责任编辑: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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