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离不开合理报酬,而体面劳动的实现也不能止于“加薪”
近来,一些企业不约而同地给职工加薪,引起普遍关注。在呼吁和推动珍视关爱生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下,提高职工的劳动报酬,不仅是对职工劳动强度和精神压力的一种缓解,同时也是对体面劳动理念与潮流的积极顺应。
今年以来,从年初东南沿海的“用工荒”,再到许多省份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都在不同层面提出或者回答着这样一个问题: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倡导体面劳动的背景下,基层一线劳动者的工资应该保持一个怎样的水平?工资如何实现与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步?
工资与就业的关系,是一个被讨论了许多年的问题。从宏观看,如果说就业是最基础的民生,那么工资收入则是保障民生的最基本条件。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背景下,使劳动者工资获得合理而稳步的增长,这不仅体现着经济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决定着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出于生产经营成本的考虑,本能地有倾向于低工资的冲动,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正因如此,政府部门才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法律才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以此保障作为相对弱势一方的职工的基本权益。
当然,在保障工资水平的同时,也应看到,如果工资水平超出了企业承受能力,损害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最终也会影响就业的实现,这就是有人讨论的“保多数人的岗位”还是“保部分人的工资”的问题。但就现状来看,我们面临的主要还是基层一线劳动者工资偏低的问题。这些年来,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基层一线劳动者的收入甚至还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与经济同步增长,企业则长期贴着最低工资标准走;一些地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同虚设,员工基本没有话语权。这种“以低工资换取发展”的弊端与隐患,已无需赘言。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