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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地方试点养老金投资PE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勇 秦菲菲 李丹丹
2010年06月11日06:48

  股权投资基金(PE)将迎来新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曹文炼昨日在第四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表示,鼓励地方政府与财政部门和人保部门一起研究制定规则,推动地方养老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试点,发改委将积极支持试点工作。

  曹文炼认为,除了全国社保基金外,目前中国面临缺乏合格PE机构投资者的状况。全国社保基金是中央级的养老储备。一方面,从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的角度,为了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有必要逐渐开放养老金对PE市场的投资。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实践也证明了养老金是适合作为PE和VC的机构投资者的。

  另一方面,从分散金融风险,增加资本供应渠道,规范我国PE市场发展等方面来讲,有必要大力发展新的机构投资人队伍。

  有学者建议在先行先试的地区,比如从天津、北京等地,以及长三角的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开始,这些地方养老金相对较多,PE和VC市场的发展比较早,活跃的基金管理人队伍也非常大。曹文炼表示,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这些地方开展试点。

  曹文炼表示,建议地方养老金投资PE和VC可考虑从投资有关部门批准的股权基金以及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开始起步。

  “国际上PE/VC的大发展也是从上世纪70年代允许养老金进入这个市场开始的,在美国,养老金投资占PE基金来源40%左右。在欧洲市场上,养老金也是PE基金的投资主力。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养老金投资PE基金也在逐渐放开。巴西、哥伦比亚也都规定法定养老金可以投资PE。所以从世界各国PE发展来看,养老金是投资PE的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曹文炼说。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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