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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仍归张裕所有 葡萄酒第一案终审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0年06月23日11:3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2010年6月17日,纷争了8年之久、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案终于有了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长城公司、中粮酒业公司和王朝公司三大巨头的上诉,由商评委再做裁定。

  根据判决结果显示,判定被告商评委就第1748 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做出的裁定程序并无不当,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了大量新证据,如果不予考虑,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尤其是有可能因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商评委应当在考虑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基础上,重新做出裁定。

  巨头的较量

  这场历时最长、卷入企业最多、业内影响最大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起于2002年,张裕集团注册了“解百纳”商标,遭到业内企业的联合反对。在中粮长城、威龙等企业联合向商标局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后,2002年6月,国家商标局做出了撤销张裕“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决定。

  然而,张裕集团再次上诉。经过长达6年的调查、2008年6月22日,商评委又做出裁定——“解百纳”作为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归属张裕集团。

  这是一场葡萄酒业巨头间的较量。

  葡萄酒企业分成了两大阵营:一边是行业老大张裕集团和商评委;一边则是长城、威龙等众多葡萄酒企业。而争议焦点集中在两大话题。

  根据长城等企业的起诉理由,“解百纳”一词是公认的葡萄品种名称,张裕注册属抢占公共资源。

  商评委方面认为:“解百纳”不属于葡萄和葡萄酒的法定通用名称。根据目前证据,尚难以确定“cabernet”、“解百纳”为指代明确从而具有规范性的某一种葡萄或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我国葡萄品种千余个,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雷司令、霞多丽都榜上有名,但唯独没有“解百纳”。

  争论的另一大焦点是,解百纳是否为张裕独创、长期独家使用,并已取得了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评委给出的解释是:“解百纳”一词最早于1936年由张裕酿酒公司使用,并作为商标名称的一部分出现在商标注册文件中。在1959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中,“解百纳”作为张裕公司一种酒的名称出现。这表明,“解百纳”长期被张裕使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根据二审的判决,目前“解百纳”仍归属张裕集团所有。张裕集团却公开表示,国家商评委将解百纳裁归张裕,而其它企业起诉商评委,我们作为第三方,暂时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

  利益的争夺

  “解百纳”一案双方对峙时间长达8年,表面上看这是一场知识产权之辩,实际上却是一场利益之争。

  在张裕集团看来,“解百纳”早在20世纪初即是其葡萄酒商标。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从1998年到2007年9月,张裕集团先后共投入了2.48亿元的广告费打造“解百纳”品牌。

  由于张裕集团在2002年才申请“解百纳”商标、且随即被撤销,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企业均认为,“解百纳”为行业公共资源,相继也进行了巨额投入。虽然中粮长城、王朝、威龙公司目前未能拿出准确的品牌投资额,但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企管部王卫华律师告诉记者,此次起诉的三家企业每一家在“解百纳”品牌上投入至少也要在几千万元以上。

  “解百纳”的归属长期悬而未决,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解百纳”的确已经成为了国内绝大多数葡萄酒企业的主流产品。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90%以上的葡萄酒生产企业都有生产解百纳葡萄酒,其市场估计达10亿元。部分企业更是以“解百纳”产品为市场主打。

  张裕集团总经理周洪江表示,“从销量上来看,目前张裕解百纳的销量,已经是六年以前的六倍或者七倍。”目前解百纳已成为张裕公司盈利增长的主要驱动,占到2007年总销售收入10%左右。预计2008年解百纳的销量将达2万吨,同比增长25%左右,将占销售收入32%。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强透露,中国葡萄酒总量在50万—60万吨之间,解百纳产品在中国产销量约为15万千升,占国内总量的20%—25%。其中,王朝2007年总产量3.6万吨,其中解百纳系列产品约占自身总产量10%,长城解百纳则占自身产品线15%。

  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焦福酝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有解百纳葡萄酒多达30多种,年销量5000多吨,销售额为600万元以上,约占葡萄酒总销售额的1/6。

  似乎是时间给葡萄酒企业开了一个玩笑。当企业“解百纳”的产品规模经过多年发展壮大后,商评委的裁定委实令很多企业叫苦不迭。

  在这场"解百纳"归属的博弈中,如果张裕一方获胜,则意味着众多葡萄酒企业多年来数千万元的品牌投入将化为泡影,近10亿元的市场空间丧失,而且还必须另行投入巨资打造新的品牌。而如果另一方胜出,则意味着张裕以往两个多亿、以后甚至更多的资金投入将被竞争对手所共享。

  “毕竟,"解百纳"是由张裕最早开发和使用,而且目前投入也最大。这很可能会使张裕集团今后将缩减对"解百纳"的投入。”一位不愿具名知识产权的业内专家指出,正是由于“解百纳”的归属长达6年悬而未决,最终导致了这是一场谁都输不起的官司。

  不过,张裕总经理周洪江指出,一旦“解百纳”成为公共资源,不仅是国内企业可以使用,国外企业也可以借此进入中国市场。“解百纳”得不到任何公司的维护,多年的品牌优势最终将彻底丧失殆尽。

  从这点来说,“解百纳”之争已成为葡萄酒行业竞争对手间相互遏制的工具。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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