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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国际版还需要做细节工作 推出暂无时间表

来源:搜狐财经
2010年06月26日17:19

  2010陆家嘴论坛于6月25日、26日在上海浦东举行,今年的论坛聚焦“后危机时代”的金融变革。搜狐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全程视频直播本次论坛。在金融市场开放与国际板建设分论坛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姚刚对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国际板的建设做了非常全面的介绍,并称国际版推出暂无时间表。

  以下是发言实录:

  姚刚:非常高兴能够参加2010陆家嘴论坛。我们这个专场的题目是金融市场与国际板建设。办方选的题目非常好,好就好在国际板这个事很难讲,不好讲。但是我知道今天来的各位嘉宾对这个事情是非常关注的,我还是愿意就资本市场的开发和今后的一些工作,包括国际板的文化谈一点看法能够和大家交流。

  第一个想讲的就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开放取得明确的成效,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资本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做的一些工作跟大家做一个汇报,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始终是坚持着一条原则,这条原则就是以我为主,循序渐进,竞争合作和互利共盈。

  从最早的推出面向境外的B股,到后来的H股,从允许外地证券公司设立在华代表处到设立基金公司,从我们认真履行加入WTO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承诺,到实施对外市场的开放,中国的资本市场走过了一条渐进式的开放道路。我想给大家介绍一组数字证明渐进式的开放道路。第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目前有195家境内企业上市,这是H股。这些H股公司累计筹资了1300亿美元,另外有大量的中资控股的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间接方式在境外上市。香港已经成为内地企业境外上市首选的市场。第二个方面就是批准设立合资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根据我们在WTO的承诺,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了10家合资证券公司和34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大家知道我们有60家基金管理公司,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超过了50%。其中有16家外资持股的比例已经达到了49%。另外根据内地与香港签订的补充协议,批准了三家港资参股的内地基金期货公司。

  第三个我们超出WTO承诺,主动实施了QDII和QFII的制度。目前有94家外资机构获得了QFII资格,总额度是300亿美元,已经核准了180亿美元,超过了一半。同时有31家境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和9家证券公司获得了QDII的资格。目前QD资金产品的净资有700亿人民币。

  第四个是证券交易所境内机构设立对华代表处,目前有8家境外交易所和166家境外机构设立了对华代表处。第五点是,境内期货走出去,根据补充协议我们允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目前已经批准了14家证券公司,6家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另外还有28家境内企业获得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境内期货交易。第六个方面是积极参与国际监管合作,中国证监会已经与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45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时证监会还于2007年4月签署了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的备忘录。目前是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成员。近期我们正在开展国际货币基金组合的金融稳定评估项目。

  近几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市场开放的程度和国家化的水平逐步提高。总体来看我们现阶段的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对外开放时在提升证券服务水平,增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进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把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首位。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两个大局,最大限度地追求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国资本市场成功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受住了考验,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现行的政策是有效的。我演讲的第二部分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因为时间的关系,后面还有六位发言,我就不说了。为什么呢?因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大家说的特别多,不用我再重复了。

  第三部分是想说一说今后中国证监会准备在对外开放方面所做的工作,题目是坚定不移的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扩大开放,这个立场是非常鲜明的。面对机遇和挑战,根据我们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求,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的原则下,坚定不移地继续扩大我国的对外市场的开放,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利用好两个市场的两种资源。以开放促发展是我们今后应该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今后准备做这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要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认真履行了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所有承诺,同时根据我们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又主动实施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的自主性。 这些成果与我国市场对外开放是分不开的。下一步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应当适应我国国民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大趋势,适应我国国民经济总量不断上升的大趋势。适应我国市场主题“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大趋势,适应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趋势。着重提高开放的水平,推动我国产业经济条件,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是继续支持境内的基金期货公司走出去。我国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国际竞争力不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服务的能力还比较弱,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支持这些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其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发挥自身特长,开展跨境和境外业务,在竞争中逐步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是要继续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十七年以来,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特别是到香港上市的工作,对境内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重大的贡献。也对香港资本市场的繁荣作出了贡献。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或者境内外同时上市。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中国证监会还将根据这些年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章程必备条款等做修订工作。因为这些规定和条款时间比较长,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说到香港上市的公司必须有三、四、五硬性的杠杆,使很多中小企业不能到境外上市,很多采取了规避政策监管的小红筹的方式,产生了一些问题。希望能够通过修订这些相关的政策,能够规范到海外上市的工作,能够为中小企业采取直接到海外上市的方式,开辟一个比较好的法律环境。

  第四个要推出新的跨境的产品,逐步拓宽跨境投资的渠道。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始终保持较大规模和较快的增速,需要适当拓宽外汇使用渠道,我相信一会儿李超局长还会就这个问题发表看法。另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滞留在海外的人民币余额,会逐年的增加,这些人民币持有人理财的需求和人民币合理的回流,也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过去资本市场通过QDII制度,在解决境内居民使用外汇方面进行了一些有义的尝试,但是这些品种还是比较单一,QD制度以外的渠道还要开拓。这是我们跟国家外管局研究在香港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可行性,研究在QFII框架下在境外上市A股指数ETF产品。

  最后想谈谈大家关心的俗称国际板的工作,我们一般都不叫国际板,我们叫境外企业到内地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工作,因为境外企业是指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实际上也包括像中国移动这种大的红筹股的公司。刚才史美伦主席也提到了,这个工作市场很关心,但不是一个新的事情,2008年6月份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了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年5月份,第二次中英财政经济对话也达成了类似的成果,2009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这是国务院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提出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稳步推进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这个是很严谨的。外界就叫国际板。我们也注意到对这个事情的看法,专家学者舆论的看法也并不完全一致。

  就是说为什么要搞国际板,提出了很多问题。实际上我们是在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开展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和债券的试点工作,实际上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这个是对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丰富证券品种,提高市场广度和深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也有利于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有利于境内居民优化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分享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持续增长进程中的成果。也有利于我国拓宽外汇使用的途径。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市场的功能日益完善,市场规模继续扩大,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投资者风险意识和价值投资理念逐步得到增强,这些也逐步被开展,为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但是很多同志问为什么老推不出来呢?这个我想做一点解释工作,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和债券,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项工作是没有覆盖。这项工作我们经过很慎重的研究,发现涉及很多重大的法律问题。

  比如说这些公司都是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约束,或者不受这个法律的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有监事会,国外很多公司没有监事会,特别是美国的公司没有监事会。要完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恐怕有一些重大的法律障碍。

  另外比如说会计和审计的问题,在中国上市,最重要是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里面最重要的部分是会计报表,这个是用中国的会计准则制作,还是国际会计准则制作,还是美国的会计准则制作,然后不同的会计形成的差异用什么办法来表示?向投资者明示?比方说很多国外公司成立了百年了,你把一百年的历史追溯过来,是不是有可行性?再比如说投资者保护,说买了一支境外公司的股票,这个境外公司由于什么问题,欺诈、破产等等一些极端的情况,中国的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时候,投资者怎么办?是到中国起诉还是到美国?法律的制度安排怎么办?这不是中国证监会哪个行政部门说了就算的。 再比如说我们需要核查一些境外公司的情况,牵扯到跨境监管合作,比如说中国证监会近几年为香港证监会跨界监管合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因为那边很多公司是中国的公司。出了问题香港证监会不能调查。

  还有,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要试点,虽然肯定要符合条件,符合什么条件?是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来?还是我们要画一个圈,条件包括对企业自身的条件,对企区域的条件等等。这些都需要慎重的作出考虑,不是像有的人说拍拍脑袋定了就可以了,不是这样。是重大的投资者法律保护问题。这些都不是简单的问题。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中国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这些问题,还不止这些问题,我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这项工作的所有的制度安排,这个安排有法律层面的,有中国证监会监管层面的,一会儿还会讲一系列的安排,是一整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管制度的安排,我们正在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配套的规则。

  现在能跟大家报告的就是这项工作,制定这些规则、体系,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包括根本绕不过去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解决。因此,非常抱歉,今天我做这个发言,不能给大家带来任何的新闻,没有新闻。只能报告进度,所以这种情况下我很难跟大家说我们正式推出国际板的具体时间表是什么。

  今天中午吃饭,有外国朋友说你说今年第四季度?明年上半年还是下半年?我很难回答。但是工作的进展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仅此向大家报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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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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