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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监管漏洞遭质疑 发改委掀反暴利风暴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6月27日10:44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实习记者 王乙同 北京报道

  发改委正在酝酿的遏制药价暴利的新政又一次将其推至风口浪尖,这源于近期“暴利药”芦笋片和宁波“回扣清单”事件的曝光。6月24日,本报记者获悉,药价的监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刚结束《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下称《意见稿》)的意见征求,被问及出台时间时,发改委一句“将很快出台”以示回应。

  沉默不是金,发改委终于向药价虚高的顽疾动真格了,但其效果却令人担忧。因为,上述《意见稿》对药价监管的规定尚存漏洞,这对彻底根除药价暴利有害无利。

  反暴利新政

  针对部分药品大幅涨价的问题,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6月17日作出回应称,目前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对部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正在研究“反暴利”的相关措施,也即上述《意见稿》。

  上述政策何时出台,本报记者从发改委相关司处得到的答复并不清晰,不过发改委有关人士却表示:“《意见稿》中对流通差价率、单独定价以及首仿药定价均有详细规定,且含大量鼓励创新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规定,出厂价在5元以下的药品,最高流通差价率将被限定在40%以下,药片价格越高,流通差价率越小。专家据此认为,制定详细的期间费用率、流通差价率、销售利润率非常必要,但如何进行调整目前尚有一定难度。

  这起因于目前的药价管理实行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定价机制,其中,列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早在去年11月,发改委、卫生部、人保部就明确了医改方向:降低药价,提高诊费。记者走访包括协和医院在内的几家医院发现,医生开一个处方依然还是五块钱,提高诊费根本还未落实。“降低药价的行动倒是不少,但是提高诊费却丝毫未动。”一位医生抱怨道。

  “医生是一个高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低收入的职业。”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副校长詹启敏认为,急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原因很简单,一直以来医院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药品加价”,一旦取消了就只能依赖财政补贴和提高医疗服务费用。

  在政府补偿上,詹启敏认为,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比例最高为28%,但这一比例目前降至8%以下,而协和等大医院的补贴比例仅为4%,远远不能满足医院的经营需求。然而,对于新的医改方案中提出的“补多少”的问题,至今官方也未出台补偿细则。

  暴利溯源医院潜规则

  “药价暴利的矛头,直指公立医院体制和临床医生。”四川省医药协会秘书长余建军坦言,药品能进医院就是正常价格,反之则不正常。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大鹏对此持相同观点,他认为,药价虚高主要在流通环节和医院。

  无可厚非的是,在医院用哪种药一般都是临床医生说了算。多位专家也向本报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时至今日,药品70%以上的利润被医院截取,对于动辄上千家的中小制药企来说却因成本上升等因素使其利润显得捉襟见肘。

  长期以来,许多处方类药品定价权被牢牢掌握在临床医生的手中。6月23日,北京一位官员向记者分析,企业或者经销商在向医院销售药品的过程中,由于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所以不得不将药品定价提高。

  “如果生产处方药的企业不将价格空间拉大,临床医生不用说会弃之不理,因为许多处方类药品同质化非常严重,临床医生会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药品。”上述官员说,被列入医保类的药物实际上种类很少,有的效果又不好,医院不得不选择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

  基于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认为,政府很难得到真实的出厂价和流通差价,药品、药厂、医院、流通企业数量庞大,监管难度更是难上加难。

  “医院的这种潜规则,显然是对医院的监管缺位所造成的。”余建军说,如果这种体制性的问题不解决,根除高药价的目标必将是一句空话。北京一家医院的药房部主任的观点是,目前要解决真正的药价暴利问题根本不可能,唯一可能的只有一步一步地解决问题,比如先降低药价,然后提高医院服务费。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副会长则表示:“一味降价也不是好事,因为药企的成本控制不好,药品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就此呼吁,国家应下大力气鼓励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而此次《意见稿》中的确涉及大量鼓励创新方案。

  “在‘以药补医’的体制下,突破低端仿制的恶性循环,几乎是不可能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副局长熊平认为,今后一段时间,药价的暴利还会一直存在。

  监管存空白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一时热议的“芦笋片”事件,将药价暴利的“监管盲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此前有消息称,湖南湘雅医院将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利润高达1300%。湖南物价局作出的回应是“无权干涉”,但这一表态使芦笋片生产企业四川川大华西药业与四川省物价局顿时处在风口浪尖。

  很快,各方为此据理力争。湖南物价局的解释称,当初制定该药品价格时,参照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四川物价局则反驳说,物价局对药价的监管仅仅限于社保类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然而芦笋片属于处方药,价格部门无法干预;川大华西药业副总经理贾颖更是声称,企业并未从虚高药价中牟取暴利,并且由于利润极薄已停止生产芦笋片。

  显然,对虚高药价的监管追问显然已超越了芦笋片本身。此前,即便历经26次药品大降价,但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监管问题反而更为猖狂。

  更何况,对用药环节如何监管,涉及的问题同样十分复杂,而且有关方面目前对药价的监管还停留在药价上,对临床医生和医院的监管更是一片空白。发改委对此不予回复。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医改专家朱恒鹏曾直言:“事实上,现在医院的药品加价率并不是理论上所提的15%,而是普遍高达40%-45%。之前仅一个‘15%’的规定尚且没有监控好,而今《意见稿》又提出对高价和低价药品实行不同的差率控制,这样更难监控。”

  一位长期与发改委价格司打交道的人士讲了这样一个细节,前不久由商务部、卫生部等多个部委共商药品安全的会上,一名参会者当场质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食品安全监管到底谁说了算?究竟能不能管好?管不好应该如何问责?”徐景和一时语塞。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曾说过:“如果医药产业不能够良性发展,国家药监局和国家的药品安全永无宁日。”王波认为,只要药品在流通,那么流通领域如何监管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然而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

  “不论卫生体制如何改革,中国的药品不可能没有流通,有流通也就应有监管。”负有药价监管大任的发改委,至今还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期盼《意见稿》出台的声音至今尚未平息。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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