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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规出台 中小企业有望获得无偿资助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29日09:06
  财政部昨日发布《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称,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将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暂行办法自昨日印发之日起施行。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特色产 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资金。它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企业欲申请该特色产业资金,需同时具备“位于地方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聚集区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5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需包括“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等。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存在,尤其在金融危机期间难度有增无减。金融危机爆发后,财政部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其中曾重点提出,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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