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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暂停审批城投债 地方债项目或将分三类评级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7月05日09:20

   地方融资平台的整治风暴已全面波及“城投债”。

  沪上一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昨日透露,为了落实“国发10号文”(即国务院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工作,国家发改委已全面暂停城投债的审批,

而且那些已获批复但“未在6月10日前公告发行”的城投债,也将被要求重新审核。

  所谓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般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多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对此举措,一评级公司负责人则称,这不能称之为“叫停”,城投债肯定会继续发,现在不过是在执行国务院文件,“不过可以明确的是,今后以BT协议担保作为增级增信形式肯定将被认定是无效的。”该负责人称。

  据他介绍,一般而言,城投债都有担保,最常见的方式,是以BT协议做质押担保;和当地其他城投企业互相担保;或以土地使用权做担保。其中,所谓以BT协议做质押担保,即城投企业和当地政府或某政府部门签订BT协议,城投企业承建项目,若干年后政府支付企业一定金额,也即是以地方财政作出的变相担保。根据“国发10号文”,以地方财政作为担保来帮助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已在明令禁止之列。

  另据上述券商人士介绍,关于此次暂停审批,前两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讨论过新的审核原则:地方融资平台项目一般分为三类评级,前两类包括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能够换本付息,项目要有盈利性,募投产业有正的现金流等等,这种审批就会比较容易。而对于第三类,靠政府补贴为主要收入来源、非主营业务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审核就会非常严格。”

  但他同时称,该分级只是探讨内容,并不意味着最终就会出台成办法。

  不过他也透露出担心,“现在承销机构内部积压的未批的城投债还是比较多的,万一审批条件更改,很可能会面临发不出来的风险;即便发出来,利率也会发生变化。”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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