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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公务员“争当农民”实质是特权通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石川
2010年07月14日07:41

  平心而论,不少自我优越感颇强的人对农民充满着傲慢与偏见,特别是一些裤脚上尚残留黄泥的公务员,他们鄙夷农民,也不愿与农民为伍。在这种语境中,突然传来公务员争当农民的消息,的确耐人寻味。

  其实,与其说这些公务员“争当农民”,不如说他们多争取一个农民

的身份,因为这些公务员并不放弃公务员身份。实际上,公务员“争当农民”并非始自今日,而是由来已久,多发生在江浙沿海地带,因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些地方的农民在旧村改造下,往往能得到不少补偿款等。

  以浙江义乌的一些地方为例,有心人算了一笔账,如果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这中间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参与流转,当地市场价每平方米都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收入不菲。此外,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叠加起来,一个农村户口所具有的含金量,当数以百万计。因此,在一纸农民“名分”关系巨额“钱途”的现实面前,这些嗜利的公务员争当农民,丝毫并不奇怪。

  公务员如此“争当农民”,其荒谬之处无需赘言,一方面公务员本身享受高工资、高待遇的优渥待遇,另一方面还要染指农村户口,这显然是与民争利。正如有农民所称,“公务员每月有工资,生活有保障,有的享受了集资建房,凭什么逢年过节还要到村里来分钱?”关键之处还在于,公务员只能拥有城市户口。根据现行规定,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地方公务员,在招考时对户口不作特别限制,如果是城市户口,考上了公务员继续是城市户口;若是农村户口,考上了公务员就必须办理农转非,即转为城市户口。事实上,义乌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也明确表示,只要是本市的公务员,必须将本人户口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或城市社区居委会,不得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农业户口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农转非、迁移,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手续。

  公务员如此“争当农民”,就是与民争利,这显而易见,但又不止于此。如果将目光放远就会发现,公务员享受“双轨制”的现象可谓多矣,他们不时变幻着身份——为了享受到价格便宜的特供房,他们把自己打扮成低收入者。比如日前有媒体报道,在海口,位置好、面积大、价格低的“限价房”只卖给公务员,面对舆论质疑时,有官员如此回应:“公务员相对来说收入较低……解决住房问题肯定要有一个保护价,否则公务员根本买不起房,公务员队伍也就没法运作。”再比如,某城市公交月票两种价格——普通市民110元,公务人员60元。为何要这样?“为更好地解决市直机关人员上下班乘车问题”,公务员又成了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其实,不管身份怎么变幻,他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多占多捞多侵吞,最后受损的必然是公共利益。

  不妨追问,如果农民看到城市居住方便,市民享受教育、医保等诸多远超农民的待遇,可不可以也弄一个城市户口呢?或者干脆说也弄个公务员当当?这当然是奢望!农民之所以做不到这样,原因就在于他们并不掌握资源,更无权柄在手。正如报道所称,公务员把户口迁到农村,反映出一些“潜规则”,公务员迁户口这样容易,是因为有的公务员掌握了相当多的资源,完全有办法操作,因此要把一些权力部门手握的垄断资源逐渐取消。这当然有必要。权力之所以能够通吃,尽享体制内外好处,坐拥多重身份,可以四处染指,盖因权力本身具有魔力。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对那些争当农民的公务员不如革职了事,正如有网友所称,这还不简单,他们不是想当农民嘛?开除公职让他们回家彻底当真正的农民去!

  权力不断肆无忌惮地与民争利,必然会制造社会对立,激化社会矛盾。现在,义乌市已经采取措施处理“农民公务员”了,其他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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