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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能源大省看齐西部 资源税改革区域有望扩容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7月17日09:58

  中部能源大省看齐西部 资源税改革区域有望扩容

  本报记者 吴丽华 张 智 北京报道

  资源税改革推广至西部十二省区,同属能源大省的山西、河南等中部省区坐不住了。

  作为中部地区的煤炭大省,河南立即行动起来,河南省财政厅官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

时表示,确定西部省份推广资源税之后,财政厅就开始有关资源税改革的调研了。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此次调研相当详细,“主要是对煤、石油等资源,从整个链条详细调研。”上述官员表示。

  山西行动则更早,山西省财政厅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实施资源税改革,他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旦公布实施,资源税改革在山西推行不存在操作问题。

  如果资源税改革在西部先行,同属资源大省,经济不甚发达的中部资源大省山西、河南资源税改革推广步伐可能会慢上半拍,中部地区会否因此失去政策的优势?

  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河南、山西两省财政厅官员表态如出一辙,资源税改革中央肯定会全盘考虑,不会漏掉河南、山西这样的资源大省。有观点据此分析,资源税改革很可能会扩容,甚至中西部地区有望同步实施。

  中部跟进?

  资源税新疆试点并推广至整个西部让各省加快了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步伐。

  不同于石油、天然气两类由国家统一定价的资源,我国各省煤炭价格不同,现行的定额资源税各省实施标准也有所不同,煤炭资源税改革各省有着更大的自主性。

  一位西部煤炭大省财政官员告诉记者,按照现有资源税改革方案的设计,煤炭资源税改革可能会在中央层面有初步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案,各省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方案,所以各省区对当地资源税改革的准备程度和上报方案的可行性等也是资源税改革能否快速实施的因素之一。

  利好来临,西部各地第一时间做了准备工作。

  据了解,在西部大开发会议结束第二天,内蒙古财政厅官员即致电财政部询问详尽情况。陕西、青海等省则抓紧调研,组织召开会议。

  这一背景之下,中部资源大省紧急进入备战状态,希望能把资源税改革利好带给自己。

  据悉,西部大开发会议一结束,河南省财政厅即开始了资源税改革的调研,而且是涉及整个产业链的详尽调查,“年底资源税改革实施之前肯定能完成。”有关官员表示。

  事实上,作为煤炭第一大省,山西已经为资源税改革做了长期的准备,上述山西省政厅官员表示,他们曾经多次制定有关资源税改革相关文件,上报给有关部门,“财政部已有非常完善的资源税实施方案。”

  据了解,早在2009年5月1日之前,山西、陕西、内蒙古等中西部省区均上报了针对资源税改革的调研报告,今年以来上述各省均在紧锣密鼓进行调研,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税改新方案。

  目前,山西、河南等中部地区官员均对资源税改革推广至当地充满信心。上述河南省财政厅官员甚至肯定地表示年底出台。

  这与已经明确实施改革的西部省区猜测时间点基本一致。“我们预计资源税最快2011年在西部省市实施。”一位陕西省财政官员表示。他分析称,今年6月1日起资源税率先在新疆进行改革试点。

  上述内蒙古官员也表示,由于资源税改革方案仍需进一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最快要等到9月才能实施,有可能要等到年底。

  而记者了解到,西部大开发会议后,中央转发给财税部门的文件只有一张纸,要求财税部门尽快落实西部大开发中相关税收政策,无疑,要落实相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准备。

  财政增收账本

  资源税改革之所以让如此多的省区着力推进,和这项改革带来的财政增收密切相关。

  前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财政厅官员告诉记者,保守估计实施资源税改革能使当地资源税增加一倍。

  事实上,如果按照可能实施的资源税改革测算来看,这一估算确实相当保守,一位西部地区财政官员告诉记者,按照现在的制度设计,煤炭资源税税率会定到2%至5%,各省区之间具体操作会有所不同,不同标准的煤炭也会实行不同税率。

  如果按利率2%,目前山西坑口煤炭价格300元计算,则每吨煤的税额由现在的3.2元提高到了6元,增长接近一倍,但是这一估算的煤价和税率都相当保守,如果按照4%的税率,加上煤炭价格上涨因素,税收增幅则可能达到三倍以上,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收入则可能从2009年的24.7亿元增加到近百亿元。

  河南财政厅没能给出具体估算,但是其2009年2.3亿吨产量同样让这一财政增收指标不容小视。

  内蒙古财政增收指标则更大,2009年内蒙古的原煤产量已经超过了传统的产煤大省山西,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额为每吨3.2元,按照2009年的产量6.37亿吨,煤炭资源税仅为20.38亿元,在内蒙古1378亿财政收入中只占1.48%,按照山西相同税率指标测算,其增加收入比山西更多。

  据悉,内蒙古曾三次向财政部上报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报告中建议,资源税应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事实上,不仅仅是这些资源大省,据悉,包括青海、河北、黑龙江等地,都曾对资源税改革做过相关工作。

  作为中国较早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基地,位于东北的黑龙江省并不想只算一年两年的账,而是从资源税开始征收的1984年算起,认为这26年如果按照国际惯例从价计征,黑龙江至少能多收1000亿。

  企业的阻力

  地方政府极力推进之下,资源性企业却应者寥寥。

  山西一家大型煤企有关负责人直接对记者表示,不愿谈这个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煤企人士也普遍不看好资源税的出台。

  内蒙古中煤煤电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闯关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资源税应该不会从价征收,西部地区本来经济就不发达,加重税负不利于企业发展,对西部没有什么好处。

  这无疑和当地财政厅官员多次上书要求资源税改革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河南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新玉煤矿有关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的税已经不低了,所以改了以后不一定企业就要多交,可能差不多,或者是对大企业有影响。

  实际上,资源企业和当地政府的这种意见分歧一直长期存在。

  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在过去两年曾三次上报国务院,均因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未能通过。而在很多地方财政官员眼里,大型资源类央企是资源税改革方案推出的最大阻力。

  几年来,大型央企一直强调资源税从价计征会挤占他们的利润,将导致资源产品提价。

  地方政府的说法则是,资源税改革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性,起到引导结构转型包括当地生态促进经济发展等多重效果。

  新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最终定为5%。据了解,地方上报方案税率希望达到8%-10%,但石化企业建议税率2%。最终出台的税率,显然会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

  上述陕西财政厅官员则表示,在煤炭的方案上,同样会平衡地方和企业的要求,从有关官员2%到5%的税率方案来看,似乎的确如此。

  资源税改革大事记

  1984.10.1起

  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

  1994.1.1起

  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盈利普遍征收。

  2004年以来

  国家分别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性税率进行了调整,范围和规模都有所扩大。

  2010年全国两会

  将推进资源税改革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改革重点。

  2010.6.1

  新疆资源税改革正式启动,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我国资源税改革正式拉开大幕。

  2010.7.6

  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表示,资源税改革扩大到整个西部。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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