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张溪:引导民企投资海外矿产

来源:中国投资 作者:赵沛楠
2010年07月22日11:58

  文/本刊记者 赵沛楠

  随着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矿产资源供需的矛盾日益突出,中金公司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在今后的10-20年内,我国大宗固体矿产的消耗仍将处于高增长时期,并将依次进入高峰消耗阶段。

  因此,近几年来,政府在支持和鼓

励民营资本投资矿业方面出台了不少政策和指导性文件。

  2005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目的是“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而5月13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更是明确指出,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张溪指出,实际上,我国民间资本进入矿业投资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在主板市场上购买矿业公司的股票,和在“不透明”的矿业交易市场中购买矿权。而民营矿产缺乏规模化经营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营矿山企业的发展,因此,民营矿山企业应努力做大做强,同时,投资海外矿产是一个好的出路。而国家也应该利用民营资本较为灵活、在国外收购过程中不过多牵扯政治考量的优势,有效引导利用这些资金参与到海外项目中去。

  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

  《中国投资》: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情况如何?

  张溪:目前我国民间资本主要以下列3种形式进入矿产资源勘探领域,第一种就是以矿起家的企业,他们此前从事的就是小煤矿、小铁矿的开发利用。因为勘探、开采经验丰富,这种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倾向于购买矿山实体,并进行实实在在的开发与经营。

  第二种企业是从资金密集型行业转型而来,比如之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为闲置资金寻找投资途径时盯上了矿产资源这个市场,也将资金投向矿权市场及矿山开发。

  第三种企业是源于国际贸易公司。他们具有国际贸易的经验与优势,对国际矿产品及矿权的市场机会具有敏感的捕捉能力。这类民间资本涉足海外资源的投资与开发。

  从实际情况来看,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少数几个矿种投资领域被若干个企业集团垄断外,民间投资在其他矿种都有所涉足。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我国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拥有勘查许可证的个数,从2005年的3472个增加到了2008年的4846个,年平均增长率为1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占矿业投资的比重由2004年的7.76%提高到了2008年的35.44%。2008年,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拥有71%的采矿许可证,企业数量占全部非油气矿山企业的比重为76.96%,从业人员比重为40.99%,工业产值比重为19.33%,利润比重为29.33%。

  从发展趋势上看,矿产勘查开采已经向非传统矿产资源领域进发,能源矿产中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矿产的开发利用、非金属矿产的新用途、尾矿2次开发利用等领域,为矿产投资提供了新平台。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财政资金占非油气矿产勘查投资的比重虽然已下降至40%,但在其他众多市场经济国家中,这一比重还不足5%。

  《中国投资》:就目前情况来看,民间资本进入矿产资源领域的不利因素主要存在于哪些方面?

  张溪: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矿业的风险主要在于对矿权资源的权益保障以及合理的价值评价。我国有关矿业投资主体的规定与目前形成的多元化矿业经济结构不完全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和对矿权人的资产保护效力。在实践中,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的经济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政策层面上尚需明确民间资本投资矿业的具体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在配置矿产资源方面还需减少一些行政色彩。

  民资可增资海外矿产

  《中国投资》:针对“新36条”提出的“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您有何看法?

  张溪:目前我国的矿业权市场几乎成为了单纯的金融市场,这虽然缓解了矿产领域资金投融资难题,却也带来了单纯金融炒作负面影响。要想扭转这样的局面,我们应该将目光放在矿业资本市场上来看。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股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但是,我国的矿业板块的发展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相比,显得严重滞后,缺乏矿产风险勘查板块和矿业权交易的有形市场,即使在主板市场上,矿业公司上市的风险管理制度也还不健全。

  实际上,我国民间资本进入矿业投资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在主板市场上购买矿业公司的股票和在“不透明”的矿业交易市场中购买矿权。前一渠道存在的前提是要有一定生产规模的股份公司,但目前,我国有11万家之多的矿山开采企业,其中,小型企业和小矿约占92%,公司制企业只有3.7%,这种缺乏规模化经营公司的存在现状,较大程度上使得民间资本“引水无源”;后一种投资方式,需要投资人直接从事矿产勘查、开采的生产经营管理,因矿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技术要求较强,准入门槛较高,这也使得众多的民间资本“望而却步”。

  由于我国民间投资的矿山企业主要是集体和私营矿山企业,加之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又是小型企业和小矿,而我国主板市场的上市融资要求较高,多数民营企业难以符合条件,民间投资矿业基本上不能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往往回避对民间投资主体的放贷风险,民间通过贷款融资的渠道也受到了极大限制。此外,我国还比较缺乏投资基金和机构投资者,民间投资矿业缺少资金供给大户。

  推动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建设,一是加快场外有形交易市场的建设,建立和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和矿权交易市场;二是推动矿产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板块的建设。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建立和发展矿产风险勘查资本和场外交易市场纳入正式日程,确立其发展目标和步骤以及相关制度改革与政策研究的调整。

  《中国投资》:对于发展民间资本进入矿产资源行业,您有何政策建议?

  张溪:目前我国民营矿产缺乏规模化经营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营矿山企业的发展,导致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成本较高。因此,民营矿山企业要通过自身的资本经营和产业重组,向公司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提高自身规模、资金、技术等硬件水平。

  对于矿山复垦,由于民营资本天生逐利性的特点,我们不能一味要求他将社会公益性放在首位,必须提出更加明确的政策导向,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落实到位。

  资源为王,路人皆知。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对全球资源的布局,世界前8大矿企控制着全球矿业供给近50%的市场份额,西方跨国公司牢牢掌握着全球矿产资源的定价权。我国虽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储备却不高,矿产资源禀赋不佳,富矿少,贫矿、难选矿多。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使矿产资源呈加速消耗态势,后续经济建设所需矿产资源仍十分巨大。

  近年来,我国民间资本也开始逐鹿海外矿产资源领域,海外淘矿的中国资本,遭遇的坎坷并不少。2009年就发生过已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上海宝钢集团与澳矿企“阿奎拉”得到澳外资审查委员会通知,被要求重提申请。而在此前,中国有色矿业集团迫于该委员会对交易提出的苛刻条件,放弃了对澳稀土矿企“莱纳斯”的股权收购。

  但中国企业增资海外矿产确为势在必行。民营资本多希望与政府积极合作,在政府指导下进行投资,国家应该利用民营资本较为灵活、在国外收购过程中不过多牵扯政治考量的优势,有效引导利用这些资金,在政府做好民营资本走出去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使其积极参与到这些海外项目中,并能在国家监督的框架下协助中国政府完成这些项目,不仅能使中国从海外并购中获取最大利益,而且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国政府的风险,从而达到双赢目的。

  

(责任编辑:钟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