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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部门分工确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7月27日02:33
  本报记者 韩晓东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分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等8部委将负责落实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举措。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国家发改委牵头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

  住建部将牵头负责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并制定具体措施。发改委要及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并按年度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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