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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拟规定开发商不能直接收预售房款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2010年08月19日08:43

  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一旦实施,就意味着开发商的“活钱”将变为“死钱”。

  据开发商介绍,按照正在研究的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未来北京开发商不仅将不能直接收存商品房预付款,即房地产企业不能直接收存预售资金,由购房人到监管银行付款或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同时,在使用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时也将受多方钳制,用款计划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以确认,按基础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登记申请等四个资金使用节点申请用款。

  ◎北京拟出台的这个办法对开发商来说是“釜底抽薪”。有利于防止开发商携款潜逃,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这个办法实施后,囤地、捂盘的问题也将自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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