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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多头监管凸显盲区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银莲
2010年08月22日14:26

  民以食为天。但现在,这片天似乎阴天多,晴天少。

  奶粉又一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但这一次聚焦的主角不是三聚氰胺,换成了激素。尽管卫生部已经证实圣元奶粉中激素含量并未超标,与女婴“性早熟”症状并无直接联系。但权威部门的证实并不能驱散消费者心中的那片

阴云。“我现在都不知道该给孩子吃什么。”在北京儿童医院门口,排队挂号的家长们聊起这件事,神色忧虑。

  从最早的山西假酒案,到近年来,知名快餐连锁店爆出“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已经逼近每一个人的生活空间。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被视做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时代的开始,但实施一年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仍让企业、监管部门进退失据,应对无措。也许,食品安全监管不是仅靠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

  监管盲点

  在取证圣元奶粉是否直接导致了婴儿性发育提前,一个重要的取证来自于对奶粉中雌激素含量是否超标进行检测。而让监管部门尴尬的恰恰是,在已制定的奶制品检验标准中,并没有这一项。

  据了解,最终的解决方案,是由农业部紧急组织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奶及奶制品中三种雌激素检测方法,并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在现行的检验项目中,只有比如黄体酮激素项目能做检测,更多的激素项目在理论上是能够检测的,但至于是达到某个标准才是安全的,实际上的标准很难确定。以奶粉雌激素检测为例,现在的标准是临时制定的,这个检测项目在国内没有先例。国内至今尚无获得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中部省份一质检部门负责人表示。

  无法确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个盲点。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例,通过调查,大量问题奶粉长期流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国家婴幼儿奶粉标准中没有对三聚氰胺的检测项目。

  一个检验项目如何形成以及确立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是承担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执行。

  “这形成了一个单向的信息流动,如果卫生部门没有制定相关的检验项目和标准,下一级监管部门的执行就没有依据。另一方面,卫生部门现阶段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针对于成品,对于食品原料、加工、以及流通环节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管,则主要是分流到了与之相关的其他部门,这种多头监管体制使得监管中出现交叉和盲区并存。无法提早预警食品安全风险。而在国外,很多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上述质检负责人表示。

  监管上的盲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食用安全上的隐患,对于企业而言,同样孕育着经营风险。

  尽管卫生部目前已经证实圣元奶粉中雌激素含量并未超标,但这次事件对于在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份额达到10.66% 的圣元而言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食品属于信用品,消费者只有食用之后,感觉不舒服,食品安全问题才暴露出来。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和食品之间是信息不对称。而一旦企业无法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后迅速找到其中关键环节,向公众解释清楚缘由或澄清责任,将失去其挽救品牌影响力的最佳时机。”营销专家王逸凡表示。

  据知情人士表示,尽管在卫生部发表检验结果声明之后,圣元股价大涨,但公司内部估计,因本次事件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预计不菲,而品牌价值损失还无法估计。

  企业自我救赎

  8月12日,在2010年中国重庆国际安全食品博览会举办的发布会上,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成为焦点。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表示,将在10月26日开幕的博览会上,所有的参展商都必须经由卫生部门以及主办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安全检疫证明。这样的准入规定,在国内的同类展会中并不常见。

  “食品安全仅靠政府那是不够的,企业始终是市场的主体,控制食品安全的风险,更关键的是企业要有一套自己的监察机制,以便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参展商之一,来自山西汾酒集团的负责人阚秉华说。

  作为曾经经历过“假酒案”的当事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阚秉华对于汾酒“被假冒”,一直耗费多年才恢复声誉的历程历历在目。“当时其实是当地的小型酒业加工作坊盗用汾酒商标。汾酒集团也被有关部门证明与此无关,但随之而来的市场质疑还是导致了汾酒一长段时间的销售低迷,甚至更影响到了清香型白酒的市场占有份额。”他说,“当时我们很委屈,但是除了检验机构的证明,我们自己并没有更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

  另一位白酒企业经营负责人表示,有时候市场的不实信息,甚至会被竞争对手作为攻击对方的工具。

  如果企业能够实现这些信息与消费者对接,使其从采购之时起,就明白自己即将购买的产品来源、经过哪些生产环节、供货者分别是谁。对企业而言,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隐患,也能从链条上很快找到责任环节,并且实施召回,减少后续危害。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有针对性地进行责任排查和确认也有了信息依据。

  “从信息化的角度,这是打破了固有的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这种链条化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如果建立,能够帮助其更好地完善监管职责。”上述质检负责人表示。

  在酒行业中,采用这种方式的已经有不少。一个电子标签(RFID产品追溯系统)已经被应用在张裕爱斐堡、张裕卡斯特酒庄酒产品等集团高端产品线上,消费者肉眼即可辨别标签上的激光码,以输入手机短信的方式查询产品的真伪。

  “现阶段,信息化监管的成本较高以及食品企业普遍信息程度较低是制约信息追溯管理的重要原因。”国家电子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罗主任说。

  据记者了解,深圳一家电子标签生产企业提供的价格,包含最基本信息功能的电子标签最少在8元人民币一枚。类似沃尔玛这样的大型零售企业目前也更多采用整批货物标注。单件产品标注的成本更高。这意味着目前在最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群体中,实现信息追溯的可能性却更小。

  这样,国家和行业领先企业的作用显得犹为关键。相关监管部门承担更多安全预警的责任,推动供应链上游的信息管理,或许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的一种选择。

  7月2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卫生部发布第一个食品安全预警,这或许就是一个开始。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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