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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公司频过会 A股屡现“发行门”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张建锋
2010年08月22日14:27

  类似于顺网科技备受市场质疑而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批的公司不在少数,典型的公司如近期闹的沸沸扬扬的乐视网(300104.SZ),以及被取消上市资格的苏州恒久

  是谁在推动这些备受市场争议的公司上市?为什么争议公司能顺利过会甚至上市?

  争议公司频频过会

  

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员会发布2010年第33次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结果,由山西煤老板贾跃亭(拥有乐视网62%的股权)所控制的乐视网(首发)通过审核。

  作为国内A股第一家过会的视频网站,乐视网靓丽的业绩立即引起业界的强烈质疑,质疑的焦点集中在怀疑乐视网收入来源等问题。

  乐视网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视频平台广告、网络高清视频服务、网络视频版权分销、视频平台用户分流。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显示,其2009年的广告收入达到3700万元。按照互联网和视频网站行业的常规,没有流量是不会有广告主愿意投放广告的。8月18日alexa(一家专门发布网站世界排名的网站)排名数据显示,乐视网全球排名994,中国排115;优酷全球排50,中国排第10位;土豆全球排66,中国排12;酷6全球排118,中国排21。

  业内多位视频网站老总认为:视频网站广告业务2009年刚起步,领先的视频网站广告收入都不理想,以乐视网的流量情况来看,其2009年广告收入要达到3700多万元匪夷所思。

  有市场人士进一步指出,视频网站必须购买足够多的带宽才能有足够多的流量,促使广告商投入广告,一家从事高清视频点播的视频网站,Alexa排名远远领先于乐视网,其2009年带宽支出为6000万元左右,其广告收入也就1000多万元,因此乐视网2009年3700多万的广告收入令人质疑。

  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方面,乐视网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联通、北京通联信达科技等,其中通联信达在2007年、2008年都是乐视网的前五位客户,对其的销售额分别达到了660.8万元和606.5万元,分别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7.9%和8.24%。

  有媒体报道称,通联信达2008年的营业税纳税额只有几千元,经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确认,通联信达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也不能享受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一家营业税只有几千元的企业,却会购买如此多的网络高清视频服务,让人很是费解。

  “乐视网数据水份太大,这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北京一位投行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而近期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批而问题较大的公司,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苏州恒久。

  2010年3月9日,苏州恒久公开发行了2000万股,并已完成申购及摇号抽签的全部过程。然而,就在该公司上市前夕,由于媒体曝光其专利与事实不符,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稽查,并撤销苏州恒久上市资格。

  易凯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被市场广泛质疑而仍然过会甚至上市的公司还有很多,如在影视行业影响一般的华策影视,以及公司患有大客户依赖症被市场称为创业板“寄生”的公司,如恒信移动神州泰岳国民技术等。

  谁之错?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上市牵涉到公司本身、保荐人等各方利益主体,其中利益错综复杂,证监会审核公司上市除了看硬性条件外,还要考虑各方面利益,这也是成长性受质疑、业绩水份过大的公司依然能够过会甚至上市的重要原因。

  “鉴于为国企脱困的股市定位至今未改,中国股市上市公司质量一直存在重大隐患,中国特色股市长期奉行雪中送炭的原则,如此,股市成了‘扶贫户’,从一开始至今,上市审查便存在“该审不审”的痼疾。”独立财经评论员侯宁说,这也在客观上纵容了发审委员只看公司所属、只看人情关系的倾向,加之公司上市事关重大利益,权钱交易难免混迹其间,这导致了不合格的公司也能蒙混上市的乱局。

  侯宁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公司道德和品牌意识尚处原始阶段,保荐人的信托责任和处罚机制都未完善,而最重要的发审关又存在“完成任务”、“审查不严”、“关系审查”、“权钱腐败”等问题,所以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是“初级阶段”的问题,是股市定位混乱的问题,是三公原则被漠视的问题。

  那么,对于问题公司依然过会甚至上市的问题,公司、保荐人、证监会发审委该负怎样的责任,谁该为此买单?

  公司上市要经过四个关口,第一个关口是公司自身,第二个关口是保荐人,第三个关口是证监会初审,第四个关口是发行审核。

  有市场人士把矛头直指发审委,认为发审委把关不严,是一些问题公司过会成功甚至上市的主要原因,发审委应该负主要责任。

  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震认为,发审委只是一个审核机构,不可能对每个公司都去调研,其只能根据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看其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并不能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要发审委来负主要责任,其确实是比较委屈的。”前述北京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发审委审核小组对某个公司进行发行审核之前,证监会都会召开初审会议,在初审会议上基本上就会对公司能不能过会上市做出定调,如果有些上级领导暗示某个问题公司可以上市,那么只要该公司达到上市硬性条件的要求,就会对其放行,发审委在有些时候只是个“幌子”而已。

  吴晓求说,有些拟上市公司刻意隐瞒事实,作为保荐人就有责任进行调查,核实公司资料的真实性是保荐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其应该负主要责任。

  取消发审关

  王冉认为,在不改变发行监管制度的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所属行业越来越细化,证监会发审委委员不可能对每个行业都很了解,特别是一些新兴的行业,因此建议在审核一些公司时,委员们能够听取一些相关专家的意见,这样有助于对该公司的前景和公司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做出客观的判断,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侯宁指出,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有贪必惩,有错必改,是所有审查环节都需要注意改进的问题。

  王冉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需改变目前国内实施的核准制。

  国内实施的核准制让证监会发审委对上市公司具有决定权,只要发审委审核通过了,公司就基本可上市了,而拟上市公司背后又都有盘根交错的利益方,公司会动用一切人脉关系来打通发审委这关,这也是国内股票发行腐败的根源。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注册制完全是由市场投票,如果市场不看好公司前景,那么公司将无法登陆股票市场,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争议公司上市的现象。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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