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娜:公积金建廉租房涉嫌私财公用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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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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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狐财经8月19日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就“公积金建保障房得失几何?”这一主题发表了看法。
【核心观点】汪利娜表示,在金融危机条件,国家为解决老百姓住房需出台建保障房的政策,当时提出用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应该是特殊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但是,保障房中的廉租房是纯公共品,是用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的,而公积金从资金属性上看,归缴纳者私人所有,公积金姓私,不姓公,建廉租房这种纯公共品应该政府财政出钱,不应该使用公积金。 她提出,政府在保障房政策方面要避免陷入误区,“非要让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去买产权房,这本身就是一个政策误区。” 此外,她还指出,公积金增值收益被很多地方政府当作了准财政资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应该归缴存人所有,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公积金管理单位将这部分资金收益随便挪用,甚至出现腐败滥用的恶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