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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高官称中国将实施税收改革 重新设立税种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冯雅
2010年08月25日14:26
[编者注] 发改委司长徐林表示,“中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新设计税收的分享比例,重点是要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税政管理权限。”上述表态意味着,税改下一重点将是从根本上扭转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解决土地财政推高地价的问题,进而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网友有话说]
国家发改委:我国将推进税收体制改革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5分报道,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天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

  徐林说:“要进行税制改革,重新设计我们的税种,重新设计我们税收的分享比例,重点是要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要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税政管理权限。”

  徐林表示,我国将实施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推进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等一系列的税制改革。其中,“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措施引人关注。

  徐林还说,要统筹企业的税费负担,要实施资源税的税费的整体改革:“资源税是完全地方享有的一个税种,这个税种是特别有利于资源富集的一些地区的发展,这是有利于资源输出地的增加收入的。”

  徐林表示,与推进税制改革一样,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同样势在必行。他认为,适当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有利于地方政府增强公共服务的能力。(来源:中国广播网)

  国家发改委解读税收体制改革要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改革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比例的调整。营业税收入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

  资源税: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现在的资源税征收幅度不太高,而且是从量征收的。地方政府得到收入还不够多。实施资源税费改革之后,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在资源税方面得到的收益会进一步增加。

  房产税:一直在进行研究,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环境税: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的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

    社会保障税:正在研究要将目前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点击查看更多详细内容]

    税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

  分税制先天缺陷:地方财政困难 经营城市“找补”钱袋子

  1994年采取配套改革之后,由于省以下体制过渡不顺,引出的是财权的中心上移,事权的中心下移。财权和事权的不统一,为分税制埋下了与生俱来的缺陷。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不断提高,由1993年的22%提升到52.4%。但是各级财政的事权并没有随之变化,这样地方财政困难基本上成为必然。

  有数据显示,地方的资金缺口仍然庞大。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68%,地方政府的收入仅占32%,但地方政府支出却占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毫无疑问,地方财政缺钱只能向当地企业和居民收费、摊派和集资。分税的十多年来,争项目、争资金、跑贷款、忙举债几乎成了基层政府的必然之举。

  而北京2009年由于土地市场的火爆,卖地收入5倍于财政赤字。在城市建设拉动当地GDP的同时,由于对政府官员的考核以GDP为主,这种政府经营城市的模式已经被广为复制。[详细]

  绕不过土地财政:分税制催生土地财政依赖 成高房价根源

  土地财政每每成为房地产调控绕不开的羁绊,甚至被看做高房价的“元凶”。近来,社会舆论更是将高房价的矛头由前几年的指向开发商转而指向地方政府。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土地财政的真正根源还是因为制度缺失,土地财政不能全怪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的表现无疑成为影响调控楼市走向的因素。有分析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能否继续严格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资金链的情况。如果地方政府先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则地方政府很可能会私自放宽对房地产的限制性政策。[详细]

    中国税制改革更多焦点:

  人民日报:财政部专家称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

  财政部专家称总体上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科院专家称“减税”是近年来税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主基调,国家除了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调整个别矿产品的资源税政策之外,基本上没有出台增税政策。针对上半年累计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7.6%一事,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是因经济较快增长带动税收增长…[详细]

    延伸阅读:中国税负到底重不重?

  在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内地排名又有进步,从2008年的全球第五跃居第二,仅排在几乎年年位居榜首、有着过于慷慨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法国之后。自2000年中国进入《福布斯》的统计开始,中国的税收负担指数便一路上扬。

  当然,《福布斯》的排名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但相信深得纳税主体——企业和个人的认同。[详细]

  1:中间阶层个税负担沉重 制约收入增长

  如同陈先生一样,很多中等收入者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就存着相互矛盾的观点。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个税起征点一再提高,但很多人仍然觉得税负太重,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并不用缴纳个税,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个税缴纳群体所占比例要小很多。

  2:GDP约三成归政府所收 税负或已高于30%

  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之所以只按照税收和社保收入计算,是因为这些国家政府收入的来源只包括税收和社保。而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不能仅仅以税收数据计算,而应该根据整个政府收入来计算宏观税负。

  周天勇教授曾计算,2007中国政府的实际全部收入为85223亿元,占当年GDP的32.87%。

  3:税负痛苦取决于政府如何使用税收 而不是税率

  发达国家中有高税国家,比如瑞典,税收占GDP的51%;也有低税国家,比如美国,税收占GDP的27%。但无论是高税还是低税,他们税收的主要用途都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而政府成本相对较少。

  中国正相反,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了。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委员曾列举了公务用车消费、公款吃喝消费、公费出国消费、政府会议消费、“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消费、能源和资源消费等六种政府消费行为,例如公务用车方面,他调查认为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公费出国、公款吃喝每年各不少于2000个亿。[详细]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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