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旨在源头上削减污染排放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已施行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中国的清洁生产仍在起步阶段。作为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执行情况却不乐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昨日代表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作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组发现,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在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体系方面,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发布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清洁生产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造成政出多门,企业无所适。从”此外,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比例很低,2003年至200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仅占全国工业企业总量的0.15%。
对于职责不清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按法律要求和中编办调整的部门职能,尽快形成由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促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