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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利澄清“假拍”说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8月28日04:38

  北京保利澄清“假拍”说

  “《砥柱铭》4亿天价疑局”追踪

  本报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继《华夏时报》8月21日刊登了关于《砥柱铭》拍卖天价成交的报道文章之后,8月26日下午,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保利)向《华夏时报》出示了《砥柱铭》纳税发

票,向外界澄清《砥柱铭》并不存在“假拍”或做局情形,其真实成交价确实为3.9亿元,缴税780万元。据称,这是北京保利成立5年来,首次向媒体公开拍品成交纳税凭证。

  自今年6月3日《砥柱铭》在北京保利春拍中以4.368亿元成交价(落槌价3.9亿元加上12%佣金)创出中国艺术品拍卖的世界纪录后,“拍假”和“假拍”的质疑不断。关于“假拍”,业内流传较广的说法为真实成交价为8000万元,并指北京保利与《砥柱铭》买卖双方涉嫌做局。

  “我们也听到过这种说法,那是大家对北京保利和《砥柱铭》拍卖的误会。”8月23日,北京保利办公室主任陈零初、市场部经理刘静针对本报有关“《砥柱铭》4亿天价疑局”报道约见本报记者时表示,作为国内顶级拍卖企业,北京保利一贯诚信经营,并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尽显其力。

  针对社会希望北京保利向外公布拍卖成交后的相关信息问题,陈零初在请示公司领导后,于26日下午向《华夏时报》提供了一张由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在8月18日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称此即北京保利代《砥柱铭》卖家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存根。存根显示,计税金额为3.9亿元,税率为2%,实缴税金780万元。纳税人身份信息被胶布蒙住,北京保利称须为当事人保密。“这是北京保利成立五年来,第一次向媒体公开拍品成交后的纳税凭证。”北京保利市场部经理刘静说,对外公开纳税凭证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形象,同时以正视听。

  对于佣金部分,陈零初表示,按照拍卖规则,北京保利向买方收取12%的佣金、向委托方(即卖方)收取10%的佣金。事实上,行业内一般做法是全额收取买方佣金,但对委托方佣金则会打折,打折多少由各拍卖公司自行决定。对于本报记者希望提供佣金收取凭证的要求,陈零初解释,因为买方目前尚未全额结清4.368亿元,所以并未向买方开具佣金收条。

  据陈零初介绍,截至目前,《砥柱铭》买家分三次付清了至少成交价一半以上款项。按照约定,买家应在今年9月底前付清余款。不过,他以“公司未得到付款方同意”为由,拒绝透露买家三次付款的具体情况和金额。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公布纳税凭证不能完全证明其并非‘假拍’,毕竟缴税比例才2%,有心人士未尝不可以小博大。但保利公开这份纳税凭证的做法值得肯定,应该被所有诚信拍卖公司借鉴。”一位此前对“假拍”说坚信不疑的业内资深人士说。

  对于在东城区工商分局年检报告上北京保利2007年年底纳税额为零的问题,陈零初表示,这份年检报告未真实反映纳税情况。实际上,2007年公司共缴纳各种税款1183.5万元。他解释,公司实际缴纳了税款,却未体现在工商部门的年检报告中,与工商部门的年检报告只是备案有关,并非北京保利的责任。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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