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观察:杜鹃将是黄氏一张好牌 改判是法官放黄光裕一马?
杜鹃的刑期从一审的三年六个月改为三年,并由实刑改为缓刑。其有望参加9·28股东特别大会。
在黄光裕争夺国美电器(00493.HK)控制权的关键时刻,8月3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黄光裕系列案作出二审宣判,黄光裕妻子杜鹃的刑期从一审的三年六个月改为三年,并由实刑改为缓刑,缓刑三年。这意味着杜鹃当天即可离开看守所,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国美电器股东特别大会。
当天上午的开庭从九点开始十点半左右结束,北京市高级法院对黄光裕系列案作出二审宣判,对一审法院关于杜鹃的量刑进行了改判,刑期缩短半年,并适用缓刑。杜鹃是其中唯一获得改判的被告人,同案其他人则维持原判。
杜鹃的辩护律师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昔龙,其相关辩护意见获得法庭采纳。
二审法院对黄光裕和许钟民等人则维持原判。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宗罪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
许钟民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鹏润房地产公司,二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即单位行贿罪成立,国美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鹏润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所谓缓刑,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用被羁押,享有有限的人身自由,要接受公安机关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在被捕之前,杜鹃长期在香港主管黄家资产投资,精明干练,英语熟练,对公司管理层也颇有影响力。如果杜鹃复出,将会强化黄光裕在这场争夺中的操作能力。
不过,对于董事的身份,杜鹃如今已无法企及。2008年12月,黄光裕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期间,杜鹃辞去了国美董事职务。
如今,杜鹃虽然获缓刑,仍是带罪之身。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杜鹃犯内幕交易罪,符合法定的禁止情形。
尽管如此,作为黄氏家族中最能干者,杜鹃其仍然有望在幕前幕后为监狱服刑的黄光裕代言。
目前,距离9月28日的特别股东大会决战还有28天。8月24日开始黄光裕家族开始增持国美股票,以便贝恩转股后的股权不被摊薄;8月27日又向国美电器发出最后通牒——如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签署的采购和管理协议。也就是说将非350多家上市门店独立出来经营。同时黄光裕还要求,在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可以溢价认购。
黄光裕家族发言人透露,杜娟已于上午返回家中。不过,该发言人婉拒了财新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杜娟目前的状态不宜接受访问。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杜娟虽在缓刑期,但她的出狱将增添黄氏家族与管理层的夺权砝码。根据各种相关法律规定,缓刑期间,杜娟不能正式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等职务,限制出境,但仍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可以外出,也可以处理各种个人和工作事务,只须在指定时间内向派出所报告行踪即可。而接近黄氏夫妇人士称,黄杜二人风格相近,都属性格强悍之人,杜娟精明能干,英语流利,过往一直是黄家与香港机构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渠道。杜娟的出狱将使黄光裕在这场夺权之战中获得一个最有力的代理人。[详细]
黄光裕方面动态:黄光裕连发两函逼宫国美
国美电器的股权争夺战愈演愈烈。该公司今日早间在港交所发布重要公告,披露黄光裕方面日前连发两函,提出要求参与国美电器股权配售,并表示,如果9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没有通过黄光裕此前提出的要求,则终止北京国美电器(以下简称北京国美)与上市公司国美电器之间的采购协议。
函中明确表明,如果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决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没有通过,Shinning Crown则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
陈晓强硬回应:国美董事会称黄光裕威胁割裂集团
国美电器董事会对搜狐财经表示:“我们认为这封信函已经是黄光裕的最后通牒,目的是胁迫股东支持其提出的决议,这完全是出于其个人利益,有违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时认为托管协议的终止不但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反而预计未来对上市公司会有诸多益处。”国美发言人对搜狐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一向拥有强大的采购能力,终止托管协议后,即使不计非上市部分的采购量,依然享有供货商优惠条款。另外终止托管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信贷的能力或信贷的条款产生任何重大影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