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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影:中国模式如何突围(上)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刘海影
2010年09月19日10:26

  (专供搜狐财经稿件 请勿转载)

  与其倾其所有、不顾一切地追求注定不可维持的高速度,不如转而追求更加容易、以增进民众认知福利为目标的经济及社会政策

  在歌颂中国模式的同时,各界人士(包括中国政府自身)从未回避对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讨论。但20多年过去了,中国经济在旧路上一路狂奔,增长机制的变化微乎其微。从根本上说,这不是源于我们的经济政策,而是由于社会体制改革方面出现了严重滞后。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30年之后,我们已经来到一个转换期。鉴于出口增速的(必然)回落、城市化完成大半路程以及劳动力成本开始上扬,中国未来经济增速有可能开始下滑。按照我们的经济模型的预测,从2011年开始,中国出口增速将会从历史均值的18%降低到12%左右,工业增加值增速也会从13.2%降低到11%左右。相应地,中国GDP增长速度可能将告别两位数增长时代。

  为应对经济增速的放缓,重要的议题是推进中国经济增长体制的改变。其中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更新观念。从主观角度考虑,一个认识障碍是,中国政府需要扩大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容忍空间。取得政治与社会稳定是任何政府的首要目标,有两个方法可以获得民众对现政权的支持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或者民众认知福利的增加。

  在中国语境下,追求最快速度的经济增长,曾经是政府达到此目标的最佳路径。1989年之后邓小平路线是对此的最好注脚。但世移时易,彼时的最佳选择不一定永远有效。一个论调是,如果中国GDP增速低于8%,社会与政治稳定可能遭遇挑战。即使这是真的(虽然值得怀疑),这也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没有被更多的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充分分享。在中国经济增速几乎注定下滑的情景中,与其倾其所有、不顾一切地追求注定不可维持的高速度,不如转而追求更加容易、以增进民众认知福利为目标的经济及社会政策。如果在这方面有所进展,在更低的增速水平上,照样可以实现民众认知福利的增加,而承担的风险却低许多。也只有如此, 中国政府才可以卸下肩头重担,不再为“保八”所苦。

  说起来有些讽刺,发达国家在3%的增速上可以河清海晏,其他发展中国家在6%的增速上可以四海欢腾,中国却不得不追求8%甚至10%的疯狂速度。当前格局下,令民众更多分享增长果实,而不是更高速度的增长,才是社会、政治稳定的最佳保障。

  其次是社会制度建设。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之上,中国政府应强化社会制度建设,逐渐提升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对发展成果的分享。为达此目的,应重点考虑四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推进民进国退,纠正社会资源对资源密集型产业与国营企业的倾斜。民众收入的最重要影响变量是就业。之前的各项政策与制度,包括资源价格政策、金融政策与投融资体系、各种产业与区域规划等,都造成资源向地方政府与国营企业的倾斜。而实证研究表明,地方政府支持的产业以及大型国营企业的就业密度,显著低于民营企业。大规模的国进民退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拉升经济增速,对于民众福利的提升却起到了阻碍作用。理论和百年来各国实践都表明,鉴于国营企业天然的低效率,在市场可以照料的领域,尽可能留给市场照料。这要求中国政府下定决心,突破意识形态的束缚,明确地、实质性地、有步骤地纠正倾斜政策,让民营企业在一个更加公正的环境中发展壮大。

  这其中的关键是央企的进一步改革。经过以“抓大放小”为核心的改革之后,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上百家在各个支柱行业中呼风唤雨的央企。随着央企利润逐年上升,对它的争论声也日渐消失,或者局限在央企高管薪水之类的小话题。实际上,央企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这些细枝末节,而在于公平与效率。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指出,如果不是依靠创新型优势,而是依靠行业保护、资源倾斜建立垄断地位,垄断型企业有损于社会福利。在反垄断方面,央企不应该享有豁免权。

  二是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教育等外部性较大而关系民众基本福利待遇的领域,政府责无旁贷。如果政府将更多的资源从基础建设、工业投资转移到这些方面来,虽然可能在短期内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但却可以赢得更加公平的利益分配,从而令社会容忍更低的经济增速。这方面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必过多论证。

  三是加强财政透明度,其中关键在于加强民众监督。即使不以GDP作为官员考核标准,地方政府也几乎必然具有相当强的发展主义导向,这是因为地方财政支出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而官员的灰色收入也受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影响。因此,地方财政问题并不是财力与事权是否匹配的问题,事实上,地方财力再多也会显得不足。建设一个服务型而不是投资型政府的关键,不在于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而在于有序渐进地增加底层民众对于地方政府财政运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甚至考核权。

  四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应充分试点之后,有序允许宅基地的转让流通。城市化大潮势不可挡,农民进城的趋势不会逆转。既然绝大多数农民注定将离开农村与土地,那就应该赋予他们选择权,以求实现他们所拥有(其实只是“部分拥有”)的土地的最大价值。从历史发展道路来看,现代公民社会的诞生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农民的有产化。拉丁美洲陷阱的重要环节,是城市化过程中造成大量失地贫民。现实地讲,中国离乡农民有可能成为中国极贫阶层的最大来源,也可能是社会不稳定的最大源泉。中国若欲尽量降低“拉美化”的风险,处理好农民土地问题或许是最大的关键。而允许宅基地转让流通,是解决更大的农村土地的第一步。通过这一改革,令离乡农民得以分享城市化带动的土地升值利益,是增强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举措。

    (作者系国际对冲基金经理,瑞富咨询公司CEO。本文是其“中国模式:优势、软肋与未来”系列文章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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