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华社播发《不能让拆迁流血事件一再发生》,以下为文章摘要:
中共太原市委13日晚对导致一死一伤的晋源区古寨村“10·30”违法拆迁重大刑事案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多名党政领导干部为此事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起事件再次警示我们,拆迁工作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开展。
今年以来,江西、河南、黑龙江、山西等地先后发生多起违法违规拆迁事件。违法违规拆迁事件的发生,在于少数基层政府或部门不能依法依规办事。有的地方不严格履行程序,对拆迁补偿方案等不予公示,引发群众不满;有的地方在拆迁安置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强行拆迁;还有的地方对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加考虑、不予协调解决,甚至视其为“钉子户”,采取野蛮拆迁方式。
这些原因背后,表现出部分领导干部对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权利的漠视,也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和执政方式在作祟。一桩桩拆迁流血事件的发生,伤害的是民心,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各地政府必须首先摈弃错误政绩观,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才可能杜绝拆迁流血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