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发布暨2010~2011年住房形势与政策研讨会”8日在北京举行。《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分城市看,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0.703)、杭州(0.669)、南宁(0.668)、青岛(0.558)、天津(0.542)、兰州(0.534)、石家庄(0.520)。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较高,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50%之间的城市有北京(0.496)、深圳(0.485)、武汉(0.481)、长春(0.473)、宁波(0.444)、哈尔滨(0.417)、大连(0.400)、贵阳(0.369)、上海(0.365)、郑州(0.346)、成都(0.300)。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长沙。
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的城市有南京、重庆、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厦门、海口、银川、乌鲁木齐。
最后,绿皮书指出,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需要注意的是,房价泡沫指数的估计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数据准确性的干扰。而且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此外,在大多数条件下,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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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方
| | 反方 |
能!泡沫小,房价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就更高,反之则意味着房价可能下跌。如果不能起到这个作用,这个指数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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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泡沫指数就是一参考,楼市疯狂哪里会被小小指数阻挡?更何况,泡沫这个东西,向来“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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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