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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 民意比官意重要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1月18日07:17

  资本论·六评房产税

  特约评论员冯海宁资深媒体人

  房产税的争论继续升温,除专家、媒体、开发商纷纷发言外,房产税又成为各地“两会”的重要话题。

  继重庆、上海传出要征房产税引发热议后,14日开幕的北京政协会议也有委员提出,北京要出狠招征收房产税抑制房价,除首套免征外,对二套房征收1%,三套房征收3%,四套房征收6%,五套以上一律征收10%。结果引发空前关注,即便北京市领导人公开表态北京暂不参与征收房产税,关注热度也未减。

  遗憾的是,尽管目前争论温度很高,却是脱离靶心的争论,笔者认为这种争论意义有限。

  一年来,房产税虽一直没有离开大众视线,但基本围绕各种传说在争论。重庆和上海据说要在今年一季度出台征税方案,然而,至今不见住宅房产税的真面目,舆论依然围绕各种传说和官方的只言片语在争论,以此来断言房产税成败,似乎是“子弹”乱飞,难以击中房产税问题的要害。

  目前重庆官方有关房产税的表述非常简单,例如,房产税针对高档房征收、别墅等高档住房占住宅总量的10%、税收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增量房和存量房都征收,等等。仅凭这些只言片语来争论,显然会有偏颇。更不排除最终方案与目前的只言片语有出入,因为征税方案很可能还在完善中。

  就拿税种名称来说,重庆方面有过多次改动,最早称为“特别房产税”,后来又称“城镇房产税”,现在的版本似乎叫“高档房产税”。而在笔者看来,重庆版房产税称为“豪宅税”更为准确。名称的来回改动已说明征税方案还不成熟,有待完善。

  重庆方面不公开征税方案,只抛出只言片语,更像是在试探民意,从公众热议中来吸收营养、完善方案。笔者以为,如果重庆在一季度出台征税方案的话,现在理应公布草案征求民意,给公众充分的酝酿时间。住宅房产税尽管是从商业房产税演化而来,不用重新立法,但并不等于可以绕过民意,否则,就是“暗箱操作”。

  房产税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无论是调控虚高房价、调节收入差距,还是为政府增加税收,都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无论是重庆版还是上海版房产税征收方案,除了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还要得到多数民意的认可,否则,房产税恐怕难以顺利推行。而在征收房产税问题上,民意显然比官意更重要。

  只有完整版的房产税方案公开,征税目的、方式、范围、税率、豁免等问题完全明确了,舆论的争议才有针对性、建设性,可以说,目前的争论是雾里看花、盲人摸象,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让人忧虑的是,官方机构或许缺乏公开征税方案的勇气,可能担心公众指责征税法律依据不足、公平性有欠缺。

  除了征税方案很有必要公开征求民意之外,还有必要公开征税的技术条件,这是公平征税的保证。尽管据北大-林肯研究中心2010年房地产税示范项目研究成果,中国房地产税相关数据已经基本具备,政府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土地数据库、房产数据库等,但值得质疑的问题仍有不少。

  比如说,重庆如何界定和评估“高档房”就值得质疑,因为过去关于“二套房”的认定相当混乱、争论不少。再如,是否所有的住宅都厘清了产权关系、纳入到房产数据库也值得怀疑。据任志强统计,仅北京的房子就有很多种,房改房、福利房、集资房、小产权房……一共有24种。重庆是否对性质混乱的房产完全摸清了呢?

  更为重要的是,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是房产必须完全透明,但目前无论是公务人员的房产还是百姓们的房产,都极其不透明,这将给公平征税带来很大的麻烦。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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