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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 消费公共道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30日15:42
  临近新年,进入消费旺季,两大跨国零售巨头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的消息浮出水面。国际连锁企业的发展和引进不但是优秀的商业模式,连同他们的欺诈手段也一同进入,随着欺诈手段的曝光。两家超市的公共道德形象让人怀疑,在中国一直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家企业,竟然不当之举互玩“价签戏法”忽悠百姓的“钱袋子”。

  根据多个地方消费者的举报,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对于这样的连锁企业罚款5倍,显然是避重就轻的处理方式。他们的违规成本远远大于罚款带来的损失,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这样的企业在中国得以生存多年而无法察觉?两大商业巨头在中国市场欺诈多年有关部门该不该承担监管失职的责任?由此我想到今天的新闻报道说;日本丰田汽车大范围的召回问题汽车,而唯独没有召回中国市场的丰田汽车,是不是丰田汽车在中国的质量就是没有问题?还是另有原委?

  任何企业如果缺乏社会责任,轻视甚至戏弄消费者的企业,只能是要被市场唾弃的企业,两大商业巨头的发展史也表明,价格欺诈并非其成功范式的组成部分。那么,何以在中国敢于这样做?还得以寄存多年?貌似家乐福、沃尔玛欺骗了消费者。实质上是某些权力部门“狼狈为奸”的结果,他们共同导演中国商业市场最大的骗局,这个骗局的揭开是利益角逐的失衡,才造成了“鱼死网破”向社会公开的动机。

  在市场化的今天,国际巨头进入中国传统的商业市场,曾经习以为常的商业环境培养了两大巨头不同于以往的经营套路。家乐福和沃尔玛都习惯了没有同等级竞争对手,都习惯了享受倾斜的政策照顾。这两点足以让企业自大起来,并降低对消费者利益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消费者主权的迟迟不能确立维权意识淡薄,和国内某些人“有钱就是大爷”的思维,助长了两大巨头对于消费者的懈怠。甚至还暴露出侮辱中国人的事件,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成本很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的情况下,这种懈怠很容易发展为对于消费者的欺诈。

  跨国商业巨头就敢于置公共道德不顾,敢于欺诈消费者,说明在利益面前在成功的企业,其品牌效应和内在规范并非保证市场秩序良性运转的可靠屏障,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依赖于外在监管的有效性。一旦监管不给力,消费者就等同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们无法和这些垄断性和掌握资源优势的企业抗衡,跨国巨头如此,本土企业也是如此。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决定了类似的商业欺诈还会继续存在,此次家乐福、沃尔玛被处罚曝光不过的冰山一角,消费者切莫以为他们被处罚就是大快人心的事,这无非是又一次揭开了行业坏规则的盖子。

  从这个角度说,对于两大外来巨头被处罚大小并不重要,毫无幸灾乐祸的快感,当务之急积极改变诚信的消费环境才有价值。这不仅需要政府监管到位,还需要法律监管跟进。如此消费者才能免遭商业欺诈的陷阱,构建诚信公平的购物环境更是社会文明和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

  文/清哲木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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