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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比例过低引争议 国资委详解国企红利内情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邓瑶
2011年02月23日00:53
  国有企业“红利”(即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人民日报》发文“国企红利,近2万亿元何处去”,质疑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过低,并建议将国有资本收益纳入公共财政。

  本报记者还了解,在3月份的“两会”上,将会有人大代表递交建议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提案。2月22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接受本报记者等采访时,回应了各界关于国企红利的争议。

  邵宁对本报记者表示,随着国有企业经济状况改善,国有企业甩掉了历史包袱,红利上缴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国资委收益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央企负债率普遍偏高,实际归属母公司支配的资金并不多。

  “目前大幅提高上缴比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阻碍国有企业的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上缴比例之争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一组数据引起社会各界对“央企红利何处去”的质疑。

  来自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9870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而这在近2万亿元的利润中,只有5%用来上缴红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媒体采访时质疑央企红利上缴比例过低,“根据2010年前的有关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上缴收益占国有企业利润比重过低,与其良好的盈利状况和占有巨大公共资源的背景不适应。”

  对此,邵宁对本报记者表示,一些数字与国资委掌握的不太一样,“我估计可能是口径不同”。

  根据国资委方面出具的数据,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1315万亿元,这一数据比财政部公布的1.9870万亿元相比,少了近一半。

  其中,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在2010年上缴红利约600亿元,相比2009年的315亿元增长近一倍。

  邵宁坦承,5%-10%的红利上缴比例是一个“比较低的比例”。而之所以按照较低比例收缴央企利润,是因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包袱还很重,“需要很多钱去卸包袱”,而这方面需要投入。另外,企业对提高上缴比例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邵宁对本报记者表示,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呈上升趋势,“咱们往前看,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后,我觉得,这个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应该是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从今年开始,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已提高至10%至15%两档。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这样的垄断型央企上缴比例从10%提高到15%;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央企由5%提至10%。

  今后,我国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最终会提高至一个什么水平?邵宁表示,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提至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水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

  资金用途之争

  央企剩下的90%-95%利润用在了哪里?这也是存在质疑的地方。

  据国资委统计,以国有资本收益为主要来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主要用于企业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技术创新、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包袱等。

  其中,约有54%的国有资本预算用于企业重组,18%用于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比如救灾抗震等。

  但总的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绝大部分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即“体内循环”,而很少用于民生领域。

  于是,有人质疑央企“在占据大量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前提下,将巨额利润占为己有”。

  对此,邵宁对本报记者表示,央企的巨额利润通过投资转化成了新的净资产,而这些净资产是不可能被分掉的。

  据国资委统计,在“十一五”期间,央企的净资产年均增长15.6%,大约较5年前翻了一番。

  对于国企利润很少用之于民的原因,邵宁将国企利润比喻成一笔“储蓄”,存在“银行”,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

  上述国资委官员对本报记者透露,国资委正考虑今后将一部分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民生。

  央企负债率普遍偏高

  “十一五”期间,我国央企的利润和规模都实现了狂飙突进。

  来自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5-2010年,央企资产总额由10.5万亿元增长至24.3万亿元,年均增长18.2%;实现净利润由4642.7亿元增加至8489.8亿元,年均增长12.8%。

  这些数据使央企给人留下了“财大气粗”的印象,这也是外界很容易忽视央企负债率一直居高不下的事实。

  上述国资委收益管理局负责人给本报记者列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09年,50%以上的央企负债率超过65%,其中,一般工业企业的平均负债率为50%,1/3的非工业央企负债率超过75%,尤其是航空、军工等领域,电力企业的负债率甚至都超过了80%。

  此外,几乎所有央企都存在历史包袱。而国资委要转变央企“大而不强”的尴尬处境,首先必须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

  上述国资委官员透露,国有企业存在各种历史包袱,光是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安置费用,至少需要1000亿。

  但与央企2010年1.1315万亿元的利润总额相比,1000亿仅占10%,为何央企拿不出这笔钱?

  邵宁对本报记者表示,在1.1315万亿元的利润总额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21亿元。

  据本报记者了解,每年央企要将33%的利润总额以所得税的方式上缴,上市公司也要分走20%至30%,剩下的50%-40%才归属母公司支配。

  一位国资专家表示,央企红利上缴比例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在目前大幅提高上缴比例等于“杀鸡取卵”。

  作者:邓瑶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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