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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险企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基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黄嵋
2011年03月03日04:0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近日递交提案,建议发挥保险资金改善民生的作用,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具体措施上,马明哲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建议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 ”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其次,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他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此外,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他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马明哲认为,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发展,而且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为对于保险资金而言,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与此同时,引进保险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有助于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有效缓解政府巨大的财政支出压力。

  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两个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补助,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

  按照我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国务院和住建部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比2010年增长72.4%,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0%,总投资额预计将超过1万亿元。

  不过,对该提案的税收减免政策,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车千里称,免税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以债权方式,减免保险资金利息所得税,该种方式操作更可行和简便。另一种方式是以股权方式,减免项目公司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如果项目公司仅投资保障性住房,则比较透明,若同时投资商住房,则存在成本调整操作空间。

  按照目前的惯例,减免所得税须经国务院审批,再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文,操作较谨慎。减免营业税则可由税务总局直接决策。而经由房企建设保障性住房,国家为提升房企积极性,可能同时给予商住房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允许划拨地块的一部分用于修建商住房。因此,如何使税务更清晰,防止偷税漏税,还需要仔细探究。

  平安集团品牌部总经理盛瑞生透露,由于制度限制,平安目前还未能进行相关尝试。

  作者:黄嵋 深圳 (来源:黄嵋)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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