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 2011年两会经济报道 > 2011全国两会经济报道独家访谈

蒋洪:财政透明度三年几未变 政府收支要全纳入预算

来源:搜狐财经
2011年03月04日00:15

【2011年搜狐财经两会系列报道】

蒋洪:财政透明度三年几未变化 政府收支要全纳入预算

——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

    从2008年开始对我国三十一个省级财政透明度进行评分和排序,到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失望地发现,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连续三年,我国财政的透明度总体情况一直保持20分左右,基本没发生变化。

  3月3日晚,在国际饭店接受搜财经专访的时候,蒋洪罗列出了他和他的团队这三年的打分结果: 2008年平均得分为21.71分;2009年稍有进步,为21.87分;2010年精确数字还未出来,但肯定不会超过24分。另一项对全国各省341个厅级行政机关的透明度调查评估的结果显示,2010年的平均得分比2009年甚至有所后退。

  “去年只增加了0.16分,而今年顶多也就增加2分,这样的透明度增长速度,从精确的角度来说,有一点进步,而大约地看则是原地踏步,徘徊不前。”蒋洪说。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蒋洪的说法,该项评估所采取的是一种要求非常低的评判标准,调查只考察财政信息是否能够获得,没有考虑这些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与及时性,也没有过多地涉及信息细节。也就是说,即使按最起码的标准来衡量,我国财政透明度也处在极低的水平上。

  2008年,蒋洪第一次参加全国政协会议,他准备了一份大会发言稿,“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来呼吁一下阳光财政”,要言之有物。蒋洪给发言稿起了一个很煽情的名字:阳光财政,我盼得头发也白了。

  然而,两年过去了,蒋洪的头发真的白了不少,财政透明度的进步却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蒋洪说,按这个速度,我国财政透明度每百年才能增加十几分,300年之后才有望越过及格线,达到70分。

  越是敏感和细节的信息越是不透明

  根据现行政府收支分类标准,按照最低的透明要求,蒋洪设计了113项信息指标。113项问题涵盖政府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三类: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经营性国有资产。

  蒋洪认为,从财政监督的角度来说,除那些需要保密的、有关国家安全的以外,其他都是应该公开的。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他发现这很难。

  “我们是从2008年开始调研的,当时想找2007年的数据,但是发现完全无法找到,任何一个省份都找不到。这是因为,决算数的公布不管详尽程度如何,都要有一年以上的滞后期。例如,2006年的预算执行完毕,已经到了2007年,人大通过2006决算要半年以后,再到公开资料又要滞后一段时间。”

  除了数据获得的困难,还一个重要问题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笼统的层面上可能会提供一些信息,例如“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很多部门和单位连这样笼统的信息也不愿提供),但如果涉及“人员经费”的具体内容信息,例如工资、奖金、福利支出,或者“公用经费”中的具体内容信息,例如差旅费支出、交通费支出、接待费支出等等,能够获得的信息就几乎为零了。

  “之所以不愿提供,是因为这些信息比较‘敏感’,所谓敏感也就是社会公众可能会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有不同看法。”因为此,在做这份调查时,蒋洪和他的团队颇费周折。

  在2010年,让蒋洪更为郁闷的是,由于政府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他们设计的113项信息指标只能单独一个一个地交给调查对象来回答,113个指标就需要113个信封来递给调查对象。

  “这让我们很无奈。当然,在这几年的调查中,很多政府的态度有有发生些变化,起码在态度上比较配合,但这远远不够。”

  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

  基于财政透明度的极低水平,蒋洪认为,预算法需要修订。他指出,预算的不完整是现行《预算法》的一个重大缺陷,大量政府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预算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脱离了人大审批和监督,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

  在蒋洪看来,《预算法》的相关条款必须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收益以及其他一切政府收入,而且,不论上缴与否,不论归列入什么账户,不论由什么部门、单位、机构来管理,都必须纳入预算。使用这些收入而形成的支出都是政府支出,也必须全部纳入预算。

  不过,遗憾的是,尽管有消息透露《预算法》的第三版修订稿已经出来,但长期研究此的蒋洪手上还仅有第一版修订稿,谁也不知道目前的修订稿究竟改变了多少。

  蒋洪告诉搜狐财经,他今年的提案基本是根据第一版修订稿提出的很多修改建议,而且他的一个重点提案就是要将一些财政预算公开做的好的先进单位推广,比如四川巴中市白庙乡、广东省广州市。

  因为这些这些地方的情况表明:财政信息公开,尤其是基本的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不存在任何技术性障碍;而且财政信息公开也完全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这些先进表明,财政信息公开不会引发社会矛盾,反而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有助于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文/祝慧)

    独家声明: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8213。

(责任编辑:祝慧)

财经要闻

1337粉丝

关注

祝慧

4212粉丝

关注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