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崇文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中超冠军球队山东鲁能 泰山俱乐部球员万程,起诉北京李宁体育用品公司的案件。
万程以双方合作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李宁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着装代言合作资金8万元。
万程起诉称:其与李宁公司签订有合同,约定李宁公
司每年向万程提供李宁品牌产品作为平时训练、比赛、生活中使用产品,万程在运动中不使用其他穿着,李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万程支付合作资金。2008年,万程所在的山东*ST能山足球俱乐部夺得中超联赛冠军。根据合同约定,李宁公司除应向万程支付约定的合作资金外,还应向万程支付3万元奖金。
但万程称,李宁公司无故拖欠其2008年度包括奖金在内的合作资金8万元。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李宁公司支付上述款项。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天上午,记者打通了李宁公司的电话,对方未就此案作出回应。(付中 马志星)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