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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霸王条款”须从环境找原因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1年03月22日01:24

  “霸王条款”究竟离我们有多远?网上调查显示,100%的被调查者都称遇到过“霸王条款”,有90%的人经常遇到“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经常出现的领域,电信行业、商场超市、银行位居前3位,这也是消费者打交道最多的单位,其他诸如餐馆酒店、水电气交通公共行业、保险、旅游、购房租房、汽车等领域也都有涉及。

  “霸王条款”无孔不入,与其说是“霸王条款”本身很“霸王”,还不如说是我们的社会生态给“霸王条款”创造了滋润的存活空间,外在环境的宽松才是“霸王条款”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又屡禁不止的罪魁祸首。

  有人认为,促生“霸王条款”的因素主要在于不良商家,如果不是因为商家携卖方市场地位之利行超额利润之实,“霸王条款”怕是没有存活的空间。此话一点不假,可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所谓的不良商家一方面构成了外在生态,另一方面又是更大生态的被动者,也就是说,不良商家之所以敢于“霸王”下去,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外因素的给力。

  很容易看到,“霸王条款”其实远不止出现在市场方面,在市场外的诸多领域“霸王条款”可以说同样无处不在。比如说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性收费领域,“伪听证”比比皆是,油价、火车票价以及路桥费、医药费、税赋、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上涨与开征等等,无一不渗透出“霸王条款”的内核。可以说,这些公共性收费虽然无“霸王条款”之名,行的无疑是“霸王条款”之实,有的甚至比市场领域的“霸王条款”还要“霸王条款”。

  市场领域的“霸王条款”其实是在效法公共领域的“霸王条款”。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说明,“霸王条款”的根深蒂固早已不是商家一己的过错,更与相关部门作为利益主体在与民争利方面的越位以及作为市场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缺位密切相关。

  正所谓“正人先正己,正己务必严”,相关部门和一些垄断行业首先需要做到恪尽职守,在制定政策和出台措施方面和民众平等协商,广泛听取民意,“霸王条款”的根基才能够被彻底铲除。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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