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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宽带断网七天服务滞后股民跳脚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2011年04月12日09:30
  编辑同志:

  我是杨浦区飞虹路760弄居民、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客户。今年3月21日上午我的电脑突然无法上网,于是给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打电话报修。他们说外面线路断了,会很快修好。第二天仍上不了网,再打电话问情况,他们说,设备坏了没有材料。23日下午仍上不了网,打客服电话询问什么时候修好,他们回答不清楚。无奈,我到江浦路2119号营业网点去询问,里面一个负责人讲设备材料被盗,导致线路断了上不了网。现在设备材料没有存货,暂时买不到,无法维修。什么时候修好,不肯定,到周末再看。我说我依靠电脑上网炒股票维持生计,每天都要用电脑,断网后我损失惨重。此负责人讲,别人也炒股票,别人能理解你为什么不能理解!我问他,我的损失,怎么赔偿,他不理,要我自己去江宁路420号去问。我告诉他要去报社投诉,他竟然说“你尽管投诉,我们照样营业”。

  读者 严家彪

  记者调查

  3月25日,长城宽带1015号客服解释,由于替换的设备没有到位,所以该用户网络暂时无法修复,何时修复还无法确定。对于如何适当赔偿客户不能使用网络的损失?有没有“惯例”?记者先后联系的几位客服均表示“不清楚”。

  3月30日,长城宽带公司邮件通知记者,“您于本月25日来电反映用户(090010357277,严家彪,飞虹路760弄菖号菖菖菖室)报修问题,我们已处理好并给予用户7天的上网时间补偿,用户已接受……”3月31日记者联系到读者严先生,他说,从28日下午开始网络可以用了,但是公司方面从来没有和他谈补偿的事项。对于记者提到的“给予用户7天的上网时间补偿”的公司方案,严先生情绪比较激愤,同时表示,不可能接受如此离谱的“补偿”。

  因为网络服务商的瑕疵,造成了用户的损失客观存在。如何弥补,标准几何,双方难免各执一词。消费者要求的是“赔偿”,商家提供的是“补偿”,一字之差,相距甚大。其实赔多少,怎么赔,需要双方商议,商议不成还可以诉诸法律。如果长城宽带一直使用这样的补偿标准,企业的确没有什么压力,网络可以一断7天,报修可以一再忽视,对客户造成的不便和损失也不需要任何歉意。只是这样的经营理念不变,顾客只能用脚投票了。

  本报记者 叶米羊

  作者:叶米羊 严家彪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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