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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11年收效不大 地方利益博弈就“差钱”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叶石界
2011年04月22日14:21

  今时不同往日。“广州再启垃圾分类,是必须突破的时候了。”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对本报说。

  记者从广州城管委获得的资料显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承担了广州近80%垃圾处理量的兴丰镇填埋场,长期超设计负荷近3倍的量在运行。而在六区工程建成后,兴丰填埋场的使用也只能延长至2014年。

  这意味着广州必须尽快为垃圾处理问题寻找新的出路。

  包括广州在内,国内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走过了11年后成效甚微,一个关键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地方带来不同的利益博弈。

  但如今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广州等这些“垃圾围城”的城市,别无选择。

  投入、设施及机制的缺位

  “垃圾分类一直没有成效,关键在于投入问题。”回顾10多年来的垃圾分类试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对记者分析。

  早在1998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就按照“先开放、后规范;先试验、后推广,逐步普及”的思路,开展了垃圾分类的探索。

  2000年,被当时的建设部确定为8个试点之一后,广州随即出台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细则》,2004年广州环卫部门主编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由国家建设部作为国家行业标准颁布实施。随后,又印发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和《垃圾分类标志和分类方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等五大类。

  在多位采访对象看来,这些细则、方案和办法缺乏刚性。“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具备强制执行性质,公共卫生事业是无法实施的。”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公明说。

  “垃圾分类过程中,政府要起主导作用,法规、资金、设施都要健全。”韩志鹏说,过去这些要素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而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首先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州市废管中心高级工程师熊孟清指出,广州推行分类垃圾的10多年中,也曾设置分类垃圾桶,但最终因垃圾运送、处理环节的混合处理,使分类垃圾流于表面,无法长期有效地执行下去。

  处于源头的垃圾分类投放也没有得到着力推进。早在2000年,广州就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但这种生活垃圾的分类仅体现在各条大型道路上。而小街小巷中,连一只简陋的垃圾筐也不是随处可见,所谓的“从居民源头分类垃圾”,只是流于形式。

  “到现在,分类垃圾桶都不够。”韩志鹏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还远远不足。

  以东山街为例,目前市区两级已经投了25万元,东山街自己投入了20万元,用于配置楼层的垃圾桶、胶袋等。不过目前只涉及了3个小区。而整个东山街有23000户居民,需要配置18000个垃圾桶,约需390万元,缺口巨大。

  而基础设施也依然是“初级阶段”——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废旧电池的专项设施系统,以及大型分检中心,都没有建立。即使是分开车辆和分开时段运输的投入和机制,也依然是空白。

  韩志鹏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哪个区在“两会”上,在财政预算方面,有明确的垃圾分类这一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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