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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韩国公司被查 再曝用户隐私保护难题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谢晓萍
2011年05月05日02:29

  互联网信息安全再次挑战IT巨头。继索尼爆发规模最大的用户数据外泄案后,谷歌(韩国)公司因涉嫌非法收集智能手机用户位置信息而被韩国政府调查。

  同时,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开始高度重视用户隐私问题,纷纷要求苹果等公司对用户隐私外泄事件进行解释,美国监管机构更是将调查范围扩大到移动设备供应商的整个行业。目前,谷歌和苹果正准备在美国参议院5月10日举行的移动通信隐私听证会上作证。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解决用户隐私外泄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谷歌涉嫌非法收集用户信息

  据境外媒体报道,韩国首尔地方警察厅网络犯罪搜查组近日搜查了谷歌在首尔的办公室,带走了谷歌公司电脑硬盘等资料,这次搜查是针对谷歌是否存在所谓的非法收集韩国Android智能手机用户位置信息行为而展开的调查行动的一部分。

  韩国警察局网络犯罪部负责人称,对谷歌进行突袭调查,以确定AdMob手机广告平台是否涉嫌违法行为。

  上述人士表示,此前他们接到报案,称谷歌利用AdMob,通过智能手机应用软件非法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在此次突袭行动中,我们未能找到确凿证据,因为相关服务器都位于美国。但谷歌官员承诺合作,随后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

  针对此次调查,昨日(5月4日),谷歌亚太地区总裁丹尼尔•阿莱格里(DanielAlegre)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谷歌只会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收集用户位置数据,绝不会通过位置数据去识别用户的身份。

  谷歌在一份声明中也指出,所有传送给谷歌服务器的个人位置信息都是匿名的,也不能用于反追踪某位特定用户。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谷歌在韩国已不是第一次接受类似调查。去年8月谷歌曾遭韩国警方搜查,主要是谷歌在进行 “街景”(StreetView)地图和影像服务的数据收集工作时,利用街景车辆收集60万名无线互联网用户的位置信息和其他数据。

  收集用户隐私成行业潜规则?

  与谷歌相似,苹果也面临侵犯用户隐私的嫌疑。4月20日,数据科学工具包的创始人皮特•沃顿(PeteWarden)与埃克塞特大学的资深研究员阿拉斯代尔•艾伦(AlasdairAllan)对外宣布:应用于iPhone手机的苹果iOS移动操作系统中存有一个随时随地记录用户当前地理位置的日志,该日志被存储在一个名为“consolidate.db”未加密的文件中。任何能够接触到你手机的人都有机会发现这些个人信息。

  此前一周,韩国电信管理部门曾对苹果公司展开调查,怀疑其非法收集iPhone和iPad用户的私人信息,违反隐私法。苹果公司否认追踪用户,但表示其软件中存在漏洞,导致用户数据被自动记录。

  对此,苹果对外发布信息澄清苹果记录了用户哪些数据,而哪些数据又被传回了公司总部。外界针对iPhone存储了超过1年的地理信息数据和关闭地理信息服务后仍在进行数据收集的质疑,苹果表示“这是我们产品存在的缺陷,我们计划马上修复该缺陷”。

  据了解,苹果将为iOS软件免费发布一个升级,减少iPhone上缓存Wi-Fi热点和小区发射塔数据的体积,停止备份缓存。当地理信息服务被关闭时,并将其完全删除。

  一名长期从事移动互联网业务的资深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每一台苹果设备均带有UDID(独立设备识别码),苹果可以根据用户的位置信息向特定消费者投放针对性更强的广告,这对第三方广告商极具吸引力,以至于企业为搜集这些信息而不惜挑战公民隐私权。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研究所阚凯力认为,比如用户希望通过手机查找到一家餐厅,苹果可通过用户位置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如商业广告,附近餐厅信息等,这种潜在的巨大产业才刚刚起步。

  资深IT人士洪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外界最关心的是企业如何处理这些个人信息数据,要利用这些数据干什么。由于信息不透明性,目前用户对企业收集的用户信息是何种信息,是否涉及到具体用户都一无所知。”

  隐私保护成难题

  据了解,目前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已开始高度重视保护用户隐私问题,美国监管机构更是将调查范围扩大到移动设备供应商的整个行业。目前,谷歌和苹果将被要求派代表出席5月10日举行的美国参议院关于定位追踪问题的听证会,要求这两家公司解释从功能日益强大的智能手机中收集哪些信息,并回答各方的质疑。

  法律人士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隐私和个人信息方面难有统一规范。其中,美国各州都出台各自的隐私法案,欧盟、加拿大、日本和一些国际司法机构,总共有超过100部隐私法案,这也意味着目前解决互联网时代的全球用户隐私问题亟需一部统一的规范法案。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娄耀雄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民行踪是否属于隐私权尚无法律规定,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获取公民位置信息。但个人行踪属于隐私范畴,对这种信息,谁有权获取、存储、保管、汇编和使用应当由法律作出明确界定。

  根据我国《电信条例》第66条规定,保护通讯内容(短信内容、电话内容)。然而,对一些隐私通讯数据,比如移动通讯中的位置信息等,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娄耀雄呼吁,在未来出台的电信法中,对关乎用户隐私的通讯信息应当进行专门规定。如果出于商业目的考虑,要获取或保留这些信息,就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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