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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差助推消费力外流 回笼还需打出“组合拳”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15日10:39

  新华网上海5月15日电 (记者周蕊 周琳)近日,中国游客蝉联“法国购物王”称号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热议。从内地游客在香港用手推车买化妆品、在拉斯维加斯包场购物,到2010年中国游客在法国购买免税商品总额达6.5亿欧元(约合61.3亿元人民币),消费力“外流”现象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回笼外流的消费力?专家建议打出“组合拳”:一方面要降低关税,减少流通环节,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另一方面要注重打造“原产地形象”,培育世界一流的中国民族品牌。

  消费力外流惊人

  每次快到了回国的时候,在美国留学的张凯悦都会拿着家人、朋友开出的长长购物清单“按图索骥”集中采购各色商品,“最多的是化妆品,还有手袋和数码产品。”

  差价大是不少人热衷于境外购物的首要因素。上海一家公司的职员李娜的化妆品几乎都是从境外“飞”过来的。“倩碧的面霜,香港专柜的价格是330元港币,内地的价格是450元人民币。再加上香港常有的促销和现在倒挂的汇率,在上海买一瓶的钱在香港能买两瓶了。”

  上货新和服务态度好也是国人选择境外消费的重要原因。“我几次发现自己在品牌做季末促销的时候购买来的手袋,在中国专卖店里却赫然陈列在"新品区"。”张凯悦说,“国外的购物环境也比较好,无论是退换货制度的保障还是工作人员专业的服务态度,都使得购物的过程更加放心和愉快。”

  境外购物消费主要由出境旅游采购和“境外代购”组成。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数据,中国2010年出境旅游人数5400万人次,旅游花费480亿美元,人次支出约合人民币5800元,是国内旅游人次支出的11倍。以购物支出占旅游总支出的比重50%计算,出境购物的花费达到240亿美元。而据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0年境外代购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120亿元,其中化妆品、奢侈品居多。

  消费力出逃,“受伤”的不仅仅是流失的关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商务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大量的从境外采购带回来的商品都没有计入到海关统计里面,这实际上导致了对中国的进口低估了数百亿美元的规模,也就会影响到对于贸易平衡的判断。



  谁是外流“推手”?

  麦肯锡研究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的奢侈品消费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10年的奢侈品销售额已达120亿美元。在未来的5年里,中国的奢侈品市场销售额预计将以18%的年复合增长率发展,到2015年占据全球奢侈品市场超过20%的份额。

  国人对高端商品需求如此旺盛,其消费力却频频出逃,到底谁是外流“推手”?

  “推手”一:综合进口税率较高。据商务部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这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国内外的差价,我国大陆市场比香港地区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国内市场比美国高51%。

  “推手”二:奢侈品品牌“歧视性”的分销、定价体系。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安宏宇介绍,有的品牌在一个地方采取时不时打折、较为低价的定价策略,但在另一个地方却采用了"“不打折”的高价定价策略。随着人们出国旅游的便利,这样的定价策略必然不可持续。

  “推手”三:流通环节较多。“现在我国市场上不少奢侈品品牌都是由代理商代理的,并不是由品牌直接运营的,中间环节多了,必然会造成价格偏高。”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说。

  “推手”四:新品上市“时差”现象仍存在。“尽管现在不少奢侈品牌在中国上新品的时间已经很接近原产国的上新时间,但是仍有不少品牌在中国上新品的时候,在原产国都已经开始做季末打折了,这对中国的消费者来讲很不公平。”张凯悦说。



  打好“组合拳”制止外流

  专家建议,制止国人消费力外流问题,需打出“组合拳”。除了要从降低关税、减少流通环节、创新消费模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更要注重打造“原产地形象”,培育世界一流的中国民族品牌。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晁钢令认为,要改变目前消费者对国外品牌的偏好,最根本的是要做强民族品牌。“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不仅要有高质量的产品,提高高端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度,满足他们对身份感的追求,还要求我们的政府保护"原产地形象"。”晁钢令说,“政府可以考虑在我们有相对优势的行业做产业综合性的投入,加强宣传,将我们的唐装、旗袍等也培育成像法国的葡萄酒、意大利的皮鞋一样具有"原产地"特性的品牌集合群。”

  姚坚此前也表示,应进一步给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资的运营企业创造一个好的国内分销运营环境。

  齐晓斋认为,应借鉴海南岛模式,推广离境退税、机场免税商店等模式,将国外游客的消费也“留”在国内,促进商业环境的整体转型。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等专家建议,进口产品的税率调整要一步一步来,不能搞“一刀切”。事实上,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降低进口商品的税负。根据此前海关总署签发的《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规定:自2011年1月27日起,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税率从20%降低到10%,关税降低一半。

  作者:周蕊 周琳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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