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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可能与拆迁有关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5月27日08:34

  综合新华社、抚州市政府网、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报道

  26日9:18至9:45,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社援引江西省公安厅的信息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华社还称:“抚州市、临川区正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涉及房屋拆迁

  当天早些时候,新华社英文电稿援引相关人士的话表示,嫌疑人制造爆炸的目的是“发泄不满”。

  据了解,钱明奇丧妻,有两子一女,均在外务工。他家境一般。1995年左右,因抚临公路改造,他经历了第一次拆迁,而2001年左右刚盖好的五层楼房又因京福高速而被拆迁。

  公开资料显示,互联网上曾出现一个帖子,对抚州市临川区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的相关判决表示不服。此帖留下两名联系人的电话,其中一个就叫钱明奇。

  上述帖子显示的日期为2006年1月12日。帖子称,因抚临公路改造、京福高速公路引道工程,在同一地段先后两次有房屋被拆迁。该帖还指责相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故意压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于是,钱明奇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述政府部门和单位同时列为被告。2004年3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此案移送至临川区人民法院作一审审理判决。

  该帖称,钱明奇认为抚州市中院的做法“有庇护被告的目的”,故在2004年9、10两月两次要求临川区法院依法回避审理,但被法院驳回。当年10月15日,临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后,钱明奇不服一审判决,并于次年3月向抚州市中院提出上诉。此案的一审、二审历时两年多时间。

  该帖还以图片的方式显示了8个人的签名,其中一人名叫丁梅金。值得注意的是,丁梅金的名字在抚州市官方的一份公开文件中也曾出现。

  在抚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中,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显示,2008年7月,青云街道办事处曾将丁梅金反映的拆迁问题列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且要求“及时落实领导包案”,同时指定了两名街道干部为这一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

  2010年11月,临川区政府办公室曾经出具了一份《关于钱明奇等人反映京福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下称“答复意见书”)。

  答复意见书称,经双方协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具体评估结果为:框架535元/平方米,砖木415元/平方米,简易110元/平方米……利息总额按拆迁补偿款总额的80%一次性给予补助(含内装修费用)。

  据悉,有7户人家同意了这一方案,但钱明奇和另外一户人家不同意。之后,政府提供的另一种补偿方案,也被钱明奇拒绝。

  拆迁背景:高速公路建设狂飙突进

  钱明奇涉入这一拆迁案近10年。最早在2001年12月,抚州就召开了“京福高速公路主干线温家圳至沙塘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会上称,该项目建设需征地2812.04亩,拆迁房屋逾12万平方米。

  京福高速公路主干线江西境南段(温家圳至沙塘隘)与北段,及沪瑞国道主干线江西境内段、九景高速公路和赣粤高公路一道,构成了江西省高速公路的主骨架。

  温家圳至沙塘隘段高速公路全长177公里,投资47.33亿元,是当时江西省公路建设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之一,也是江西省“十五”规划交通运输发展重点专项,2002年6月开工, 2004年9月建成通车。

  钱明奇在网帖中所说的拆迁涉及的项目,正是2002年实施的京福高速公路引道工程。

  实际上,像京福高速这样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工程,正是江西省“十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重点。

  江西省发改委网站上的“十五”交通运输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对“九五”交通规划有一个总结,即认为“公路方面,还没有形成联系全省各设区市的高速公路网,公路主骨架基本上还没有与周边省份相衔接。公路网密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每万人拥有9公里,比全国低近2公里。公路等级低,结构不合理”。

  基于这样的总结,江西省“十五”规划在发展总体目标中着重提出要加快公路网的发展,尤其是提出了“高速公路达1414公里,比‘九五’末增加1000公里”这样的硬性目标,相当于在原先该省的高速公路里程基础上翻两番。由此,随着诸如京福高速这样的大型工程的上马,江西进入了高速公路大发展时期。

  当地官方此前强调“见微知著”

  就在爆炸案发生前一天,抚州官方还在研讨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水平”。

  据新华社报道,24日,该市举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专题研讨班”结业式,市委书记甘良淼当时表示,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赶超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他强调,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甘良淼同时指出,要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居安思危的前瞻性、明察秋毫的预见性和防患未然的主动性”。

  此前在本月17日,抚州市两级法院院长还举行了联合接访活动。据临川区法院网站介绍,当日上午两级法院共接待群众25人次,“群众均感满意。”

  临川区法院网站上还有一篇报道称,得益于该院的“1+N”机制,该院2008年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9.1%,2009年为63.7%,2010年为71.5%,2011年第一季度为 80.96%,调撤率逐年上升。

  这种“1+N”机制即为1个法官+N个小组,是由1名法官负责联系若干个自然村。这种机制被认为能够“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介入纠纷矛盾调处,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就在此次爆炸案发生前数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追求理性从哪里起步》称:“理性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理性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现阶段,这个责任主要在社会管理者,在拥有更强实力、更丰富资源的组织和个人。而每一位公民也应该意识到,任何利益诉求和价值主张,都应在法治的框架下有序地展开。”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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